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代位继承和兄弟姐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由于继承问题,涉及到财产的问题,所以您都是比较关注的,也正是因为这样,现实生活当中,因为财产分割继承问题,都会产生一定的冲突,当然我们国家也规定了代位继承这种继承方式,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代位继承和兄弟姐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代位继承和兄弟姐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来进行继承,所以代位继承,和兄弟姐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民法典》第1128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一、代位继承权指什么?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二、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首先我们在这里需要告诉您的是,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指的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要提醒您的是代位继承,他必须要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方式,也可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押在看守所的人有权要见律师吗?
      关押在看守所的人有权要见律师吗可以,但是会见时机和时间不自主。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辩护人。《......


·被骗当法人怎么处理
      被骗当法人怎么处理被骗当法人的可以报警,也可以考虑协商解决或诉讼解决。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因为在当今社会中,离婚的家庭占一部分,因此法院成立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条例来规范离婚的可能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另一方。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经济条件恶化或者另一......


·公务员参与非法集资受法律保护吗
      不受法律保护。公务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是肯定违法的,公务员非法集资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相关的处罚还是以刑法为......


·新婚姻法房子问题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如今,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房产分割问题也越发受到关注。通常,人们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房产纠纷。但是法律的宣判往往有一定的倾向性,在新婚姻法房子问......


·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哪些种类的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土地转让权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


·交强险标志怎么贴?
      交强险标志怎么贴?一、交强险标志怎么贴交强险标志分为两种:内置型和便携型,其中内置型标志形状为椭圆形,可张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处;而便携型......


·工地上死亡保险能赔偿吗?
      工地上死亡保险能赔偿吗?一、工地上死亡保险能赔偿吗?属于工伤事故的可以获得保险赔偿,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


·买卖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买卖的过程中,如果存在诈骗的情况,此时符合规定标准的,那么就有可能认定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买卖诈骗罪,因此一般说买......


·如果办身份证要监护人么?
      如果办身份证要监护人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