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开除员工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

企业开除员工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常见辞退不当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许多企业存在辞退员工时无透明度,被辞退人员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为私人恩怨开除员工,公报私仇;
  
  2、克扣被辞退人员工资时有发生,特别是民营和私营企业;
  
  3、许多管理者对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能因为小小的失误被辞退;被辞退人员离开公司后,管理者对被辞退人员随意指责。
  
  4、严重违章违纪辞退,触犯公司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等。
  
  公司若辞退你的话,若单位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月的平均工资。
  
  上文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从实际情况来看,不管是企业还是员工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这个过程也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操作才行,要是有违法解除的情况,就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云南地区的规定?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云南地区的规定有哪些非婚生育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


·新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新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犯本罪的,处......


·公司注册地址造假的法律风险
      公司注册地址造假的法律风险目前开办公司的人员越来越多,资本情况参差不一。很多人为了节省开支会在注册地址这个问题进行造假,公司注册地址造假虽然......


·五险一金北京查询方法是怎样的
      北京的五险一金包括社保和公积金这两部分,社保是法律规定要缴纳的,但是公积金是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决定的,不同地方的五险一金的缴纳规定和比例也会有......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


·酒驾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由于喝酒后在公路上驾驶容易导致
      酒驾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由于喝酒后在公路上驾驶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故而相关立法机关也制定了多项交通法规,这些法规无一例外的都规定了......


·保险代位权诉讼时效期间是什么?
      保险代位权诉讼时效期间是什么一、概念介绍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


·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认定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么?
      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


·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很多城市家庭,父母去世后,都会留下一套房产,这属于遗产,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或者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


·假释的人什么时候通知接人
      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上网公示。法院公示后两周左右可假释并通知接人。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