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


  被人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被人恶意拖欠货款属于民事纠纷,应该去法院上诉,警察不能介入民事纠纷,报警不管用。去法院起诉的时候,要填上诉表,填表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写,不能有虚假,否则法院调查出来会上诉失败。
  
  被人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
  
  一、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答案是不能,报警警察不会受理,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二、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三、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五、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六、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七、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八、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九、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十、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十一、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首先确认拖欠的货款多少以及对自己的重要性,如果满足这些条件自行选择上诉,如果钱款不多上诉的结果是得不偿失。
  所以说如果借出去的钱或者别人应该给你的钱,没有给你这个时候一定要冷静,先想想这个钱对你来说有多么重要,然后如果不重要就认倒霉吧,如果是比较重要被恶意拖欠货款报警是没有用的,要去法院上诉,法庭会做出合理的审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传销获利180万元判多少年
      传销获利180万元依据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传销罪涉案金额达到180万属于情节严重的,一般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


·聚众斗殴不是主犯持械如何量刑
      聚众斗殴是涉及聚众斗殴罪的刑事犯罪,为了报复报仇而叫上一帮所谓的兄弟也好朋友来打架。法律对聚众斗殴不是主犯持械如何量刑是根据情况而定的,根据......


·身份证办理要多久可以拿到?
      身份证办理要多久可以拿到?身份证办理要多久可以拿到?身份证对于我国居民而言是十分重要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它。购房购车需要出示登记,出行买......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认证项目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司法审判领域经常用到的认定事实的方法,一般来说,司法鉴定意见书会直接决定着司法裁判的结论。因此,人们应当了解司法鉴定意见的各种项目......


·高楼坠物伤人谁来赔偿
      高楼坠物伤人谁来赔偿一、高楼坠物伤人由谁赔偿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


·买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交易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买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交易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买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交易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主要是指,一涉......


·正当防卫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需要负刑事责任吗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经营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经营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一、经营质押合同的内容1、甲方陈述与保证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


·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相关内容有哪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权益受损的一方就可以按......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军人的天职是服从指挥,对于上级的指示,必须要严格执行。这本来是优良的作风,可是却被一些人谋私。一些军队干部滥用权力,指挥下属违反规定从事某些......


·生产、销售假药判刑多久?
      生产、销售假药判刑多久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