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法人工资一般多少钱

公司法人工资一般多少钱法人工资的数量一般没有固定的具体标准,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法人作为公司的最终所有者,公司的钱直白说都是自己的,他拿的工资都是自己开的。此时,为了避免高额税负,一般法人工资都开的普遍较低,但是生活花销可以各种报销,这样工资实际上不少。另外一种是法人不是掌控者,也是企业的雇员,那么此时法人代表的工资就要根据劳动合同的协商规定发放。二、工资构成及比例企业结构工资制的内容和构成,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作出不同的具体规定。其组成部分可以按劳动结构的划分或多或少,各个组成部分的比例,可以依据生产和分配的需要或大或小,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包括六个部分:一是基础工资、二是岗位工资、三是技能工资、四是效益工资、五是浮动工资、六是年功工资。1、基础工资基础工资即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设置这一工资单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维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基础工资主要采取按绝对额或系数两种办法确定和发放。绝对额办法,主要是考虑职工基本生活费用及占总工资水平中的比重,统一规定同一数额的基础工资;系数办法,主要是考虑职工现行工资关系和占总工资水平中的比重,按大体统一的参考工资标准规定的职工本人标准工资的一定百分比确定基础工资。2、岗位(职务)工资或技能工资岗位工资或技能工资是根据岗位(职务)的技术、业务要求、劳动繁重程度、劳动条件好差、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来确定的。它是结构工资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激励职工努力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尽力尽责完成本人所在岗位(职务)工作的作用。岗位(职务)工资有两种具体形式,一种是采取岗位(职务)等级工资的形式,岗(职)内分级,一岗(职)几薪,各岗位(职务)工资上下交叉;另一种是采取一岗(一职)一薪的形式。岗位(职务)工资标准一般按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非技术工人分别列表。3、效益工资效益工资是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实际完成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效益工资发挥着激励职工努力实干,多做贡献的作用。效益工资没有固定的工资标准,它一般采取奖金或计件工资的形式,全额浮动,对职工个人上不封顶、下不保底。4、浮动工资浮动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随着企业经营好坏及劳动者劳动贡献大小而上下浮动的一种工资形式。形式多样。有利于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使职工群众关心集体事业。5、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是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它是用来体现企业职工逐年积累的劳动贡献的一种工资形式。它有助于鼓励职工长期在本企业工作并多做贡献,同时,又可以适当调节新老职工的工资关系。年功工资采取绝对额或按系数两类形式发放的办法。绝对额又可分为按同一绝对额或分年限按不同绝对额的办法发放。按系数又可分为按同一系数或不同系数增长的办法发放。一般来说,增加年功工资,主要决定于职工工龄的增长,同时还应决定于职工的实际劳动贡献大小和企业经济效益好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工资单元的作用。以上内容,我们知道就工资而言法人代表其实与公司普通员工差异不大,如果法人代表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话,他可以获得收益的地方远远不止于工资,因此处于避税的考虑会给自己开出较低的工资。如果法人代表也是公司雇员的话,那么他的工资确定方法与一般员工完全一样,即以劳动合同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内夫妻之间打借条有效吗
      婚内夫妻之间打借条有效吗婚内夫妻之间打借条是否有效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相互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1、认定为对夫妻......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几乎每天都有交通事故发生,有部分交通事故导致了儿童的伤亡。自今年年初以来,交通事故也是不断,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除了救治伤员以外还要协商事故赔偿......


·在我国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做牢吗?
      在我国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做牢吗?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


·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协议之一,大部分的交易活动都依赖于合同,有开始就有结束,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


·市政工程质保期规定包括哪些?
      市政工程质保期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工程,都是有一定的质量保证期限的,只是说不同种类的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是不一样的,......


·不赡养父母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规定:
      不赡养父母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抗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对于一些法律诉讼途径比较熟悉的人都知道,如果在法院进行起诉,对起诉的结果不满意的话,那么还可以进行上诉,这是我们国家的......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啥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啥提到杭州,您的第一印象就是山清水秀的,其实,杭州也是我国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所以,杭州市为了更好的打造城市的自身发展......


·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
      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一、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第一点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含义不同。工程结算含义: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


·怀孕了单位开除怎么办
      如果单位没有合法理由是不可以开除怀孕职工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如今人们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就是住房问题了,在房价越来越高的
      如今人们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就是住房问题了,在房价越来越高的年代,收入不算高的职工都普遍选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