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补?

我国对于土地使用有着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农民群众,还是企事业单位,在使用国家土地前都应该事先办理好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也是土地使用个体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明。那么,土地使用证办理的一般流程是什么?如果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补?请跟着我们往下阅读。
  一、土地使用证的含义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是否要补交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按照目前国务院规定的标准,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得知,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补其实是一种变更手续。证件相关利益者应当仔细了解土地使用期限,特别是购买房产的时候,更要在交易前知晓土地使用期到什么时候终止,以免发生经济损失。如果读者们在能力范围以内无法得知讯息,可以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寻求帮助或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局等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驾的行政处罚包括哪些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
      醉驾的行政处罚包括哪些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抢劫罪的既遂和未遂如何区分
      法律中规定刑事犯罪的未遂与既遂的处罚不同,其中如果可以被认定为未遂犯的话,那此时就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针对这一点,实践中对罪犯进......


·在什么情况下遗嘱公证无效
      在什么情况下遗嘱公证无效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现在我们办理离婚按揭的房产怎么算
      现在我们办理离婚按揭的房产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很多人为了应酬或者参加同学朋友聚会都会喝酒,而在喝酒之后很可
      很多人为了应酬或者参加同学朋友聚会都会喝酒,而在喝酒之后很可能会开车,也就是酒后驾车,这种行为是十分危险的一种行为,很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


·离婚子女探视权规定是怎么样的?
      离婚子女探视权规定是怎么样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婚姻法》第......


·刑法中受贿和行贿量刑是否一样
      一、刑法中受贿和行贿量刑是否一样?受贿和行贿量刑是不一样的,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


·在生活中
      在生活中,当有人醉酒驾驶的时候会被警察给控制在,一直到酒醒,然后吊销驾驶证,并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当醉酒驾驶被控制住的时候,应该关在哪里?就比如......


·是否可以并存
      是否可以并存(一)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争议呈井喷式增加,其中有关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同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法院调解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法院调解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法院应当遵循以下三项原则:1、......


·检察院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
      一、检察院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