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强险的免责不包括哪些?


  交强险的免责不包括,一般情况交强险不分事故责任,但是如果受害人明知自己行为会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失而故意发生的行为,保险公司不能承担赔偿责任,醉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醉酒驾驶人员不予赔偿,被保险人恶意制造的交通事故。不能赔偿。
  一、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在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是不分事故责任的,即无论受害人是否负有事故责任都能获得赔偿,但也有例外情形,下面将探讨一下交强险免责情形:
  此处的“故意”是指,由于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仍放任或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自杀情形。此时,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同事也无须垫付抢救费用。驾驶人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驾驶人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该法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给予最严厉的处罚。因此,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此时,机动车的驾驶人并不是交强险的投保人,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恶意的严重违法行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骗保”,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因此,该行为应由被保险
  二、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赔偿垫付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更多]综上所述,交强险的免责不包括,交强险赔偿责任范围,不包括故意行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故意使被保险人车上的财产遭受损失,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孩子诉讼费用,交强险垫付费用,应当在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证喝醉酒,可以追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自己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能否离婚或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调解或解除婚姻关系的......


·离婚后丈夫死亡孩子谁抚养?
      离婚后丈夫死亡孩子谁抚养?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如果男方的抚养条件更好,双方可以协商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日后男方遭遇意外事故,导致死......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一、《公司法》修改的三个方面: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


·在我国骑摩托醉驾会通缉吗?
      在我国骑摩托醉驾会通缉吗?一般情况下,骑摩托车醉驾如果没有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是不会被通缉的。通缉是公安机关对在逃的犯罪分子通令缉捕的紧急......


·几年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几年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二十五年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权益不受民法典的保护,但权利还能受民事法律的......


·强拆,偷拆、补偿不满意维权时,要怎么收集证据?
      一、强拆,偷拆、补偿不满意维权时,要怎么收集证据?  1.预征收时,收集好各种有效证件  在听到或是看到相关拆迁信息的时候,被拆迁人应要及时的将......


·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


·工伤认定等级划分是怎么划分的?
      我们根据工伤所受的程度的不同,将工伤做出了不同等级的划分,这就是工伤认定等级划分。但是很多朋友在不小心受到了工伤的情况其实都不是很了解自己所......


·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有什么关系?
      一、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有什么关系?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费的工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劳动合......


·一、买房那个均价是指什么?
      一、买房那个均价是指什么?房地产均价是整个项目楼盘中楼盘的所有房型的平均单价。该指标是说明这个楼盘的平均价格水平。房地产起价是整个项目楼盘中最......


·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
      现在在债权债务关系当中,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都能够实现,并且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在债权债务关系当中,通常都会加入一个保证人,保证人的作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