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综上所述,重庆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民事诉讼状,应当写明被告写明,身份证,户籍所在地,请求离婚的原因,财产以及子女抚养诉讼开始后,当事人应当依法1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于一般管辖地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a2驾驶证可以开什么车?
      一、a2驾驶证可以开什么车?A2驾照的准驾车型为牵引车,持有我国公安交警车管机关核发的有效A2驾照能驾驶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还可以驾驶B1,......


·把公司注册资本提高的影响有哪些
      把公司注册资本提高的影响有哪些?1、增加公司的运营资本。2、提升公司对外的形象。3、有利于洽谈大型项目,有很多项目招商会是需要资质的,比如注册资......


·一般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怎么处罚的?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


·在我国一般债权债务有诉讼时效吗?
      在我国一般债权债务有诉讼时效吗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导致现在商业活动当中的债务债权纠纷也是越来越多,围绕着债务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请求也暴露出来了在......


·个人借款利息如何算比较好
      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那么,在实践......


·持刀伤人罪轻伤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持刀伤人罪轻伤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持刀伤人罪轻伤量刑标准是:(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


·一、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没有办法,如果借款协议本身没有违法之处,这个协议就是生效了,你自愿为其担保,现在借款......


·律师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强吗
      律师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强吗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


·日照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对于在城镇企业工作的员工来说,现在企业给缴纳的五险一金和员工能享受的医疗等福利以及退休后能领到的退休金的多少息息相关。我国省市自治区对单位缴......


·什么是战时缓刑?
      战时军事刑法的刑罚种类与国家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不完全一致。战时军事刑法,由于受任务和条件以及特定环境等因素限制,有三种适用刑罚的特殊性。因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