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产者的产品责任?
在市场上主要存在几个主体,一是生产者,二是消费者。生产者主要是生产出产品供消费者使用的,但是在生产的过程中如果因为生产者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问题,那么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我们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对于什么是生产者的产品责任,还有关于赔偿的规定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生产者的产品责任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9 条对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这条规定包含了四层含义:一是规定了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及确立的归责原则;二是明确了侵权损害的范围;三是规定了生产者免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条件;四是明确生产者对其免责负有举证责任。据此得出:
(1) 生产者对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承担严格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 造成了用户、消费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种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表述,与国外产品责任法的规定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二、相关知识
产品责任主体
1、产品责任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
2、产品侵权法律关系义务主体
(1)生产者
第一,成品制造者。成品制造者是产品责任的主要承担者。第二,零部件制造者、原材料生产者。产品缺陷由零部件制造者、原材料生产者造成的,受害人向其请求损害赔偿时,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准制造者。对他人制造的产品像自己制造的产品一样进行销售或者以其他形式经营,视为制造者。
(2)销售者
销售者是指生产者外的产品经销商。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责任中的销售者应满足的条件是:第一,以经营该产品为业的人,例如,私车转让人不是销售者;第二,此种经营应是长期的,而不是临时或偶尔的;第三,不要求该致害产品是其主营业或唯一的营业。
《产品质量法》第4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另外我们还可以了解到在哪些情况下生产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产品加工过程中难免会有些问题产生,如果没有给他人造成人财物方面的伤害,也就是还未步入流通领域之前,这种问题是可以内部消化的。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本站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假释是多久的考验期限?
一、假释是多久的考验期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
·被打伤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被打伤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1、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2、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属进一步协商解决。3、保留对方打人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
·法院会起诉重婚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会起诉重婚案件的条件是什么?(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
·北京工伤认定书样子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是较为常见的,我们知道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为了规范工伤认定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对工伤认定书的模板进行了规定,不同地方......
·劳动合同过期不上班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过期不上班是否可以一,劳动合同过期不上班是否可以合同到期,双方合同关系终止,你可以直接不去上班。但是一般来说,应当先完成工作的交......
·处罚非法集资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碰到非法集资的行为,而普通人又无法识别导致落入集资陷阱,而法律针对这一现象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作出了相应的判刑标准......
·合同纠纷赔偿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纠纷赔偿金比例是多少?合同纠纷的赔偿金比例是需要由双方来进行确定,而在法律上是没有确切的规定赔偿的标准除了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赔偿之外还要......
·提起劳动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
提起劳动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一、提起劳动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1、原、被告、第三人基本情......
·什么是听证程序及其适用范围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由当事人和调查办案人员对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辩论活动。 并非所有的行......
·嗯
嗯,国家用人单位以及员工之间有着一定的合同关系,那也就意味着公司有相应的选择权利来对员工选择,那么什么情形需要给员工支付代通知金呢?根据劳动......
·聚众斗殴犯罪中止后继续怎么认定?
一、聚众斗殴犯罪中止后继续怎么认定?关于聚众斗殴罪犯罪中止的认定,难点主要存在于在整个聚众斗殴罪既遂的情况下,其中的某些个人是否存在犯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