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实际生活当中

在实际生活当中,意外难以避免,当意外发生时也会有着相应的赔偿。由于意外的类型与标准的差异对于各类事故所赔偿的金额与标准也有所差异。那么出租车对责误工费如何计算呢?针对该问题在本文中做出了详尽的分析解释与说明。
  
  出租车对责误工费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是一概不予赔偿,而是有条件的予以赔偿。
  
  如果仅仅谈到出租司机收入的减少,可能很多人还能够理解,因为这是出租司机的纯利。
  
  实践中,我们可以基本准确的确定出租司机每天的纯利。在正常情况下,出租车的利益是必然的、确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
  
  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能因为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出租司机必然可得利益,所以司机的纯利应该得到赔偿。
  
  可是出租车的份钱却不是这样,这实质上是一种运管费用。如果这种费用是出租车司机已实际支出或必须支出的费用,而且这种支出属于可以通过运输回收的成本的范围,那显然亦属停运损失,应计算为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按实际天数计算,应改予以赔偿。
  
  其实,与此性质相同的还有养路费、保险费、工商管理费用等必然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在停运期间的损失,也应该得到赔偿。
  
  但是,如果这个份钱损失可能不会发生,比如出租车公司可以不收取车辆停运期间份钱,那么我认为无损失就无赔偿,肇事方就不需要对份钱进行赔偿。
  
  考虑到保险理赔的一些现实的问题,肇事方、出租司机方最好还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做出一个判决好一些,理赔也方便一些。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出租车误工费应该赔偿。
  
  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应由当地出租车管理主管部门统管办出具证明,天数根据停留在维修站的时间,费用大概是:
  
  一天的份钱 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到天)=1天的误工费
  
  民事官司一般是3个月的开庭期 6个月的审判期,也就是9个月的时间(最长了)
  
  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可以要求连带保险公司责任。
  
  结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得到,关于出租车对责误工费如何计算该问题而言需要进行实际的案例分析。按照正常规定,对于出租车误工费的赔偿首先需要对意外类型进行判断,之后就需要根据误工的日期以及实际工资收入和当地的收入水平为依据参考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股权转让撤销要提供什么资料?
      公司股权转让撤销要提供什么资料?公司股权转让撤销要提供什么资料?公司股权转让需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


·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相关处罚标准是什么?
      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相关处罚标准是什么?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相关处罚标准,应当分别视不同情况而处以轻重有别的刑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过失犯罪之各行为......


·《民法典》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
      《民法典》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
      一、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


·一、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存在着以下几项费用方面的支付。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


·销售盗版书立案标准是什么?
      销售盗版书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销售盗版书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非法......


·企业改制后是否连续工龄?
      现在我们国家的公司和企业是非常的多的,基本上每一个地区都会有相应的公司和企业。对于公司和企业我们国家是有着规定的,就是为了规范公司和企业的行......


·在生活中,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与信息之间的传播速度仅需
      在生活中,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与信息之间的传播速度仅需几秒钟。一些人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有的更甚者对他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侵犯了他人......


·公民藏毒多少克判刑处罚?
      公民藏毒多少克判刑处罚?一、公民藏毒多少克判刑处罚(一)数量标准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2档刑期,一个是数额大,在7年以上至无期并处罚金;一个是......


·法律合同书毁约相关怎么写
      承担违约责任的的方式有哪些(一)继续履行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公司报表不让看如何强制执行
      公司报表不让看如何强制执行一、公司报表不让看如何强制执行股东是有权看公司报表,但是一些股东却遇到了公司法人或是其他人不让自己看公司报表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