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修订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若干规定》。
  
  二、关于《若干规定》的适用范围。
  
  《若干规定》适用于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首先发现的违法生育行为的有关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活动及相关管理。
  
  三、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若干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具体为: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
  
  五、关于子女数的计算。
  
  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在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
  
  六、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辖地。
  
  违法生育当事人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女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本市户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当事人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的,可以由子女出生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各自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的,由本市现居住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本市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现居住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本市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当事人在外省市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本市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征收社会抚养费。
  
  七、关于社会抚养费委托征收。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可以委托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
  
  八、关于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的缴纳地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九、关于分期缴纳。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缴纳额不低于所征收社会抚养费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十、关于施行日期及政策衔接。
  
  新修订的《若干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未处理或者未处理完毕的,按照修订后的规定处理。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基本上就是上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内容了,对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来说,是可以进行分批交纳的,我国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应当按照我国的相关的抚养法等规定来依法进行缴纳,对于拒绝缴纳抚养费的,是违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是否要赔偿青春费?
      一、离婚是否要赔偿青春费?那么离婚青春损失费就只是指在离婚纠纷中,一方主张对方在经济上弥补自己的青春损失。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尤为重要的,关系着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尤为重要的,关系着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比例。那么您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吗?而又该如何划分......


·起诉离婚拿不到结婚证怎么办?
      起诉离婚拿不到结婚证怎么办?一、起诉离婚拿不到结婚证怎么办结婚证是用于证实婚姻存续关系最直接的证明。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但又确实没有结婚证,......


·犯罪未遂中止既遂哪个重一些?
      犯罪未遂中止既遂哪个重一些?一、犯罪未遂中止既遂哪个重一些?犯罪未遂、中止还有既遂这三种中既遂是属于最重的;犯罪的既遂是行为人所实施的......


·死者的遗产按法律怎么分配
      死者的遗产按法律怎么分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0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什么?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什么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


·一、婚前财产婚后购买家具家电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婚前财产婚后购买家具家电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婚前财产婚后购买家具家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


·申请农村养殖业无息贷款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农民已经不是简单的种地,为了增加收入,搞养殖的不在少数。而养殖需要修厂房,引进养殖品种,需要的资金也比较大。国家为了鼓励农村养殖业的......


·欠钱不还没有他的身份信息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他的身份信息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他的身份信息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调取其身份的信息之后向法院起诉。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借款情况的材......


·宅基地建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宅基地是指村民居住的地方,只有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在村里建房,建房后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排他性的享有一定土地面积的占有、使用、收益......


·有些时候我们和公司签了合同以后却可能因为其他原因
      有些时候我们和公司签了合同以后却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被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件很麻烦的事,而且往往会给我们造成很多损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