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机动车、轿车的交强险赔偿吗?


  我们现在都是有车一族,但是由于自己的疏忽或者是漏洞,难免会撞到一些行人,这个时候很多人第一个想法就是交强险了,应该自己不用赔偿吧,也有很多人觉得可能交强险了自己也得赔,那么轿车的交强险赔偿吗?下面本站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可见,轿车的交强险赔偿吗?这个问题要看把别人撞的程度,如果撞的比较狠,后续的营养费用肯定是要肇事者来承担的,保险不可能掏所有的费用,随意我们奉劝各位,开车一定要小心谨慎,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如果发生了赔偿纠纷,您也可以请本站网站的律师为您进行辩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专利的年费是多少?
      专利的年费是多少?一、专利年费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二、滞纳金......


·如何算侵犯个人肖像权?
      如何算侵犯个人肖像权?(一)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


·专利权的申请原则包括什么
      专利权的申请原则包括什么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


·什么情况下属于偷税漏税?
      什么情况下属于偷税漏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


·交通事故人伤协商后还能再反悔吗?
      交通事故人伤协商后还能再反悔吗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否则应当承担其不利后果。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系民事合同行为,对双......


·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离职保密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时,获得甲方支付的......


·诉讼时效中止后的时间计算是怎么样的?
      诉讼时效中止后的时间计算是怎么样的?一、诉讼时效中止后的时间计算是怎么样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职务侵占员工已经离职有追诉期吗
      有追诉期职务侵占涉嫌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因离职而终止。只要有确凿证据,是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的。如果是在三个月......


·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一、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一、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医疗事故责任险是国家让医护工作人员购买的一个险种,就是为了缓解医患矛盾。医疗事故责任险施行时......


·跨境债权债务抵销可以么?
      跨境债权债务抵销可以么?现在是经济全球化时代,我国很多企业都和境外企业有业务往来,产生债权债务关系。那么跨境债权债务抵销可以么?跨境债权转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