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醉驾的现象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案例是非常的多的

关于醉驾的现象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案例是非常的多的,有的醉驾的情况是要移交到检察院的,这都是属于比较的严重的了。对于醉驾的相关规定我们国家是有着一定的执行标准的。那么醉驾是不是吊销了驾驶证才能移交检察院了呢?
  醉驾移交检察院的程序是什么?
  1、醉酒驾驶机动车是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除进行治安处理外(如吊销驾驶证,罚款等),还要以危险驾驶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2、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公安机关需要依法立案侦查,侦查结束后,要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处刑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主要是因为酒后驾车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行政:酒精吹气80以上属醉驾,扣十二分,罚款2000左右,五年禁驾。80以下属酒驾扣十二分,加罚款1000左右。刑事:血液检测酒精含量80以上醉驾即涉嫌危险驾驶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无严重事故都是取保候审判缓刑,也不会被刑事拘留。够格的话行政刑事都要处理,不能免除。被移送到检察院的,应当是醉驾了(不是一般酒驾了,即0,8以上)。还有两个程序,一是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二是法院判刑(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当然以后还有刑执行程序等。检察院审查期限是不超过1个半月,法院两个月内。对于醉驾是不是吊销了驾驶证才能移交检察院了的问题我们是可以从醉驾移交到检察院的条件中来判断,我们国家在这一条的规定上是并没有相关的文字说明的,所以说对于这个问题还是要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或者咨询相关的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
      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一、全面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


·再婚后对对方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夫妻两结婚后离婚的越来越多,他们可能就因为某些小事,也可能是真的感情不合了,很多夫妻在有孩子后离婚,然后再带着孩子再婚,很多......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所多久放人?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所多久放人?一般在14天之内就会放人,宣判缓刑后,非在押犯应立即释放,如果是在押犯,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怎样才能避免购房风险
      怎样才能避免购房风险1、尽量慎买“三证不全”房产购房者买房第一步,慎重选择是关键,建议慎买“三证不全”房产。现实中的“三证不全”,或者是丢失......


·什么情况下遗嘱会无效
      什么情况下遗嘱会无效1、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当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并存的时候,由于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订立,是生前法律行为与......


·福州市劳动争议调解过程是什么?
      福州市劳动争议调解过程是什么?(一)定义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


·商标侵权的证据怎么收集
      商标侵权的证据怎么收集一、商标侵权的证据怎么收集1、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由权利人自己取证的话,会有一定的难度,商标权案件专业性较强。专业律师......


·劳动关系的存在很多人都不会太在意,只是单纯的认为自身和对方有
      劳动关系的存在很多人都不会太在意,只是单纯的认为自身和对方有劳动关系,自身的劳动对方给予相关酬劳即可,但这样做的话很容易出现问题,而且出现问......


·刑罚的主刑包括哪些?
      刑罚也就是刑事处罚的简称,其中包括了主刑和附加刑,我们知道附加刑包括了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刑罚的主刑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


·我国桩基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桩基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而桩基工程由于其基础性,一旦出现问题将会是致命的,所以我国对其质量要求严格。可是,......


·合同生效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