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到银行领他项权证应该注意什么?

到银行领他项权证应该注意什么?
  
  现在我们国家的房价都是非常的高的,而且在生活中也有很多用到钱的地方。对于不能及时拿出来钱我们您都基本上会去银行贷款,然后银行都是有抵押贷款的是要抵押一定的东西的就比如房子。对于房子是有他项权证的,那到银行领他项权证有什么手续呢?
  
  一、办理他项权证需提供的资料: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三、类型
  
  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⑴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物权法》第十四章专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⑵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⑶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⑷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⑸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⑹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⑺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⑻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到银行领他项权证的时候我们应该带着贷款的证明和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物品,然后我们就可以领取他项权证了。对于他项权证我们应该对有关的相关法律做一定的作业了解。因为他项权证对于每一个人的今后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一、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


·居委会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居委会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


·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如果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而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提供证据,那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


·离婚时可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时可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一、离婚时可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民事诉讼法管辖案例
      民事诉讼法管辖案例一、民事诉讼法管辖案例案情原告李某于1991年6月10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称:被告宋某于1986年11月租用原告房屋二间,每月......


·合同诈骗罪主体有哪些
      如今,在经济交往中,有的人会利用签订合同来骗取对方的钱财,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而在具体了解此罪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搞清楚......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是否有效?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是否有效?住房、医疗、教育、就业是当代社会的四座大山,其中住房问题是每个人都会面临,且必须解决的。在现实生活中,时......


·对方商标处于宽展期可否申请注册
      对方商标处于宽展期可否申请注册?不可以,处于宽展期的商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


·离婚财产转移多久才算违法
      离婚财产转移多久才算违法?不管转移多久都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没有规定离婚财产移转多长时间内算是财产转移,只规定了不能转移财产。......


·非法集资主要负责人是谁?
      很多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是通过融资的方式来扩大自己的规模,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来进行融资是合法行为,如果在融资过程中使用非法的手段,并且在筹集......


·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办公场所的租赁成为办公的先决条件。但是,
      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办公场所的租赁成为办公的先决条件。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各种不可预知的原因,需要向承租单位提前退租,这时就需要撰写提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