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哪些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以你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仅仅“出轨”证据不足以使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其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这一条,你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使男方净身出户
  二、是否有权要求出轨一方净身出户?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出轨行为并不一定导致离婚财产多分。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均等分割,照顾妇女儿童、照顾无过错方、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出轨证据属于法官酌情考虑的证据。有很多出轨受害方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出轨的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但事实上,无论出轨方构成哪种形式的出轨行为,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并不大。而且,“净身出户”其实也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为根据现有法律,没有“净身出户”这一法律后果。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只是适当倾斜,不会幅度过大,过错方净身出户在判决中是不大可能出现的。可向法院申请对另一半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有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能够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导致损失的范围内,根据事实上情况,确定合法的财产保证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r第二十八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另一半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有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能够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导致损失的范围内,根据事实上情况,确定合法的财产保证数额。
  离婚财产2年没有给当然可以索要财产了。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夫妻的共有财产确实是有自己的一部分,那么,就必须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对方迟迟不给财产,那么,就可以进行起诉,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是合法权益,法律就会维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拖欠工资打官司用请律师吗
      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请或者不请。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包括辞职后扣押工资不予发放的情况,可带上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工......


·对于劳动者来说
      对于劳动者来说,一家公司是否能对自己负责成为能否为该公司奋斗打拼的标杆,那么在工作过程中,有很多行业是处于比较危险的状态的,在上班过程中容易......


·安全事故等级上报有哪些规定
      安全事故等级上报有哪些规定一、安全事故等级上报有哪些规定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


·药品经营许可证怎样申领?
      药品经营许可证怎样申领?在中国,许多证书都是有必要拥有的,但是,每一种证书的申领方法是不一样的,国家在很多方面都有严格把控,特别是食品、药......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


·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孩子如果还比较小的话,此时由于不具有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因此需要父母的抚养才能够顺利的长大成人。但父母抚养子女,不管是实际抚养......


·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认定要求
      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认定要求(一)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其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应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有多大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应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有多大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


·董事会决议在股东会不通过怎样办理
      董事会决议在股东会不通过怎样办理可撤销的决议的效力就不会再受影响。而对于内容违法的决议,则属于自始无效,即使无人起诉,也不能转化为有效的决议......


·开庭后法院退回侦查可以吗?
      一、开庭后法院退回侦查可以吗?开庭后,法院不可以退回侦查。如果需要补充侦查,需要由检察院提出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不会主动退回到公安机关重新侦......


·诉讼标的是房屋土地林木可以吗?
      诉讼标的是房屋土地林木可以吗?不可以的,诉讼标的就是原被告双方发生争议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确定的依据是案件的原告方或者是上诉方的诉讼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