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无完税证明怎么办?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在交通事故当中,受害者一方一般很关系自己可以受到哪些赔偿,都有哪些规定,不要着急,让我们来告诉您误工费无完税证明怎么办?根据误工费的标准,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分类,如果实在没有完税证明,是可以参照无固定收入的标准赔偿的,又或者由自己的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也可以。一、误工费无完税证明怎么办?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1、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您说没有完税证明的事实,您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相关的工资证明(比如您的工资不满足个税的起征点,不需交税)。若不成,您可以试着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无固定收入的标准赔偿误工费。 2、应该起诉肇事司机所在的公司,因为司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其公司承担赔偿的责任。 3、除误工费外,您可以主张其他合理的实际损失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综上所述,很多职工对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的标准很不熟悉,遇到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朋友遭受工伤,往往手足无措,对此可以平时多登陆本站网站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误工费无完税证明怎么办,一般是可以找用人单位出具工资证明的,如果自己的工资收入达不到起征点的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造成他人损害,谁来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分类?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以下政策的支持,许多新的公司纷纷成立。我国公司的运营都要受到公司法的管理,但......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怎样算
夫妻离婚总是离不开对三大问题的处理,其中就包括了对孩子抚养问题的解决。通常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不过此时夫妻离婚小孩......
·上海晚婚晚育假期多少天?
现在社会竞争激烈,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年轻人生存压力大,于是有相当数量的大龄男女选择了晚婚晚育。国企在婚假制度方面还是比较健全,可是有些民营企......
·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
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专利宣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经常听到“劳务派遣”这种说法,其实劳务派遣相当于是一种特殊的“租赁”,派遣机构与劳工签订合同,然后机构就会把劳工派遣到别......
·申诉状模板的格式内容
申诉状模板的格式内容我们作为一个社会人员,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当中,当我们需要解决纠纷时,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判决,而对判决结果不服的人员,可......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
·花木场征地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花木场征地补偿金额如何计算?《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何辞职?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何辞职?无论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都享有自主择业权。在试用期可以依法辞职,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的......
·上海病假工资如何计算2023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身体不舒服需要请病假又或者是因为私人有事而需要请事假,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企业职工因为患病而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