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人监护人是否存在着年龄的限制?

法人监护人是否存在着年龄的限制?
  
  法定监护人的年龄有限制吗
  
  监护,是为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保护人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具有以下特征: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因此,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一般的情况来说就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及"罪责自负原则",刑法没有规定监护人要为其被监护对象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监护人不可能因为被监护对象的犯罪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有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的规定,如果符合教唆犯的犯罪构成,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范围及选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首先,监护人他在法律当中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必须自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一方面上年龄要达到一定的规定。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监护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构成强奸罪应该怎么判刑?
      构成强奸罪应该怎么判刑?一、构成强奸罪应该怎么判刑?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广义的工程质量是什么?
      广义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建筑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工程质量和广义工程质量,所牵涉的内容也不相同。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狭义和广义的工程质量到底有何不同......


·一、农村抚养费法律规定给多少?
      一、农村抚养费法律规定给多少?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来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


·直行撞左拐谁的责任大?
      直行撞左拐谁的责任大?一、直行撞左拐谁的责任大?左拐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即使对方超速,也是次要责任。另外这样的事故,如果没有大的人员伤......


·可以在交警对车子进行检验、鉴定后
      可以在交警对车子进行检验、鉴定后,凭借扣车时交警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前往交警部门取车。具体什么时候完成检验鉴定,可以与交警联系......


·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有借条如何起诉
      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有借条如何起诉一般情况下,人们在借钱时会写借条,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条向债务人追债,追债可选择诉讼的方式。具体来说,债权人有借......


·一、离婚后的财产属于自己的吗?
      一、离婚后的财产属于自己的吗?离婚之后的财产是属于自己的;离婚后自已财产属个人财产,离婚后双方的身份关系已解除,不存在任何的权利义务关系,......


·南京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一章 总 则 第
      南京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买房应注意防范哪些纠纷
      买房应注意防范哪些纠纷(一)定金纠纷。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一般都要交1万至2万元的定金,签一份《房屋认购书》之类的合同。可由于在签......


·常熟零距离醉驾怎么处罚?
      常熟零距离醉驾怎么处罚?不管是否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只要喝酒之后准备启动车辆而有存在酒驾的可能都会被按照正常的规定进行处罚。饮酒驾驶......


·醉酒驾驶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