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官司需要打多久
1、离婚官司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离婚官司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可以采取简易或者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起诉,应该在拿到判决书后六个月提出,这样,离婚案件就进入二审程序。具体到一般离婚官司需要打多久,要看案件难易程序,通常在一年左右。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权转让协议的撤销情况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的撤销情况有哪些?一、股权转让协议的撤销情况股权转让协议的性质确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就确定的违约的适用空间。而我国合同法总......
·一、立遗嘱时一方已去世遗嘱是否有效?
一、立遗嘱时一方已去世遗嘱是否有效?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效,《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
·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是什么?
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是什么,怎么写?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
·小区高空坠物的责任承担由谁承担?
一、小区高空坠物的责任承担由谁承担?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一般是多久?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一般是多久?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到期哺乳期是否顺延
劳动合同到期哺乳期是否顺延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
·拒付合同诉讼期有效时间是多久?
拒付合同诉讼期有效时间是多久一、拒付合同诉讼期有效时间是多久拒付合同诉讼期的有效时间为两年,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
·出租人破产的法定解除权有吗?
出租人破产的法定解除权有吗《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
·一、女人离婚后不要财产就可以不出抚养费吗?
一、女人离婚后不要财产就可以不出抚养费吗?是必须要出抚养费的;1、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与子女付抚养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协商协商可以一起解决;......
·合同到期还用辞职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是当事人或双方设立的一种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受到法律的保护。进入工作单位是会和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当合同到期时,如果不想续约离开时要交......
·被害人不服存疑不起诉决定怎么办?
一、被害人不服存疑不起诉决定怎么办?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行驶国家检察权的重要形式,具有相当的社会影响,为防止检察机关对此权利的滥用,必须对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