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劳动诉讼的当事人?
一、怎么确定劳动诉讼的当事人?
当事人双方不服做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做出裁决。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用人单位招用沿未解除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二、劳动诉讼当事人如何举证?
1、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按其主张承担下列举证责任:(1)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2)当事人主张已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就此主张举证。2、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向仲裁庭提交过的证据材料仍然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复印来自仲裁案卷的材料应当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证据核对章。3、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的,均应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包括证据清单)。4、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的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5、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提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6、证人应当出庭作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提出。7、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8、当事人未按照本指引要求完成举证责任的,应依法承担举证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因为劳动诉讼一般都是劳动者在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时提出的,因此,在劳动诉讼中,如果劳动者想胜诉,就要准备比劳动仲裁中更齐全的证据资料,这就需要劳动者再一次花心力收集证据。相对来说,在劳动争议诉讼阶段,相关的证据并不是那么好收集,此时,劳动者最好是能够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在他们专业的指引下收集更为有效的劳动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欠钱几十万不还怎么办?
欠钱几十万不还怎么办?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2、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
·死刑的执行方式都有哪些
死刑是我国最高的刑事处罚,当然也是最严厉的,毕竟此时已经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权。但虽然我国尚还保留了死刑,但却也是坚持慎杀杀少原则的。而......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了解一个医疗事故罪,就要了解这个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这是判定他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有重大的影响,而且可以很好的区分与其他罪名的差异。所以,......
·离婚婚前债务怎么偿还?
离婚婚前债务怎么偿还?一、离婚婚前债务怎么偿还1、夫妻婚前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
·女儿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女儿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有权处分?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有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处分,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
·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
·婚姻律师工作方式
婚姻律师工作方式婚姻家庭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应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不应先入为主地促使当事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是使当事人坚定离婚的意志。而......
·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姓名权是公民的权利是不可以侵犯的,但是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却经常发生。很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情况下是侵......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一、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1、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