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起诉,有什么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起诉,有什么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8)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9)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0)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补充:
  
  离婚只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结婚后获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所谓年限的转化问题,如果因离婚造成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适当给付补偿。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起诉,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对于夫妻的财产一般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变成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双方有意思自治,约定婚后夫妻财产分别所有也是可以的,但总的来说夫妻离婚之后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可以先进性双方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就能够避免到法院解决纠纷,也不会浪费双方的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利益包办婚姻是否有效?
      很多情况下我们都能了解到包办婚姻,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地区,父母为了自身家庭的利益在不询问当事人的意愿的情况下进行包办婚姻,而此时当事人并不想要......


·周六末加班工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周六末加班工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


·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什么?
      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什么?一、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什么1.提供的勘察设计有缺陷。建设工程应当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施工......


·上市公司融资的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融资的流程是什么?现如今小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的发展萌芽,大型企业经济链遭到很大的冲击。唯有科学管理,制度和改革顺应时代变化或者......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虽然现在诈骗比较多,但其中真正可以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也不是您认为的那么多,此时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才能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


·高空坠物举报应该去哪个部门?
      高空坠物举报应该去哪个部门?当发生高空坠物造成损害的,受损方应该首先保存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在警察到来前,对于现场遗落物,最好保存原地不动,防......


·刑事一审抗诉主题是什么?
      一、刑事一审抗诉主题是什么?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


·土地使用合同20年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合同20年到期后怎么办?一、土地使用合同20年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


·变更户口簿户主需要什么条件
      变更户口簿户主需要什么条件一、变更户口簿户主需要什么条件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怎样主张合同无效?
      怎样主张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有买卖合同、劳动合同、建筑合同,其实每种合同都代表了约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只有......


·辞退无过错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辞退无过错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劳动者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