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么?

虽然法律中明确规定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不少单位为了逃避义务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幸发生了工伤的,此时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原则上都要适用该条法律,支付双倍工资。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劳动合同会影响工伤赔偿吗?
  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会影响工伤赔偿,但劳动者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答案是肯定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虽然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可以索赔,但是劳动者就得收集其他方面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资料。而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他方面的证据并不好收集。而一旦证据不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既遂的三种形态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三种形态是什么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能够具备了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主要分三种形态: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1、......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不签协议一直当钉子户么?
      一、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不签协议一直当钉子户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需要几天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第97条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法第85和86条的规定,没有再......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伪造,是指无权印制普通发票的人仿照真实的普通发票,......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公司的合同包括:1、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2、公司与材料供应商、......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是:一、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


·邮政公司职务犯罪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为您所熟悉的几大国有独资公司当中对于邮政公司您肯定都不陌生,由国务院直接出资创办的邮政公司我们平时经常能够接触到的业务也就是快递和银......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随着国家领导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理念的提出,我国各省市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对于一些滥......


·女方起诉离婚了男方不到场会怎么样?
      女方起诉离婚了男方不到场会怎么样?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服刑人员保外就医条件
      保外就医指的是监狱的罪犯因为患有严重的一些疾病,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申请后,司法机关批准,准许其到监外进行医治疾病的执行方法,是监外执行的一......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一、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法院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