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的时间发生工伤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候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受伤也不见得能拿到工伤赔偿,因为不能认定为工伤,那到底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具体工伤认定的流程又要怎么走?下文会一一的告诉您。
  
  一、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怎么走
  
  发生工伤后职工一般应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交回我办,同时提交: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三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形成决定书。
  
  第五步: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有些时候工伤的发生是无可避免的,那么此时就应该积极的对遭受工伤的职工做出补偿。而在进行补偿之前,就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确定了具体的伤残等级之后,才能计算出赔偿数额。不过此时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呢?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赔年终奖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赔年终奖吗?一、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赔年终奖吗?合同到期不续签不需要赔年终奖,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过错方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过错方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法......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况有哪些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况有哪些一、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况有哪些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


·盗窃罪自动投案自首怎么量刑
      盗窃罪犯罪在很多地方都是一个发生频率比较频发的犯罪,但是有些犯罪分子在之后常常悔过自新去警察局自首投案,那么盗窃罪自动投案自首是怎么量刑的呢......


·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我们知道我国是一法治社会,法治社会中我们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理矛盾以及在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对于很作工作者来说劳动法是一个保障的靠山,对于劳动......


·离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起诉状原告:,男/女,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被告:,女......


·长期股权投资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是什么一、长期股权投资是什么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保护公司法小股东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保护公司法小股东权益?当代社会,那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公司的话是存在着大股东以及小股东的,当然公司里的大股东的权益是肯......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遗产税怎么收?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遗产税怎么收?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继承人在房管局办理继承房产的手续不需要交税,但是房屋在办理继承的过程中,......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


·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吗
      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吗一、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吗是构成诈骗罪,小产权房的认定概念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大产权房而言的,是指没有国家土地和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