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可以不记录吗?

行政处罚可以不记录吗?能不能消除?
  
  我们都知道只要一做了违反纪律或触犯了法律的事,你的这一辈子身上就会有一个污点,有可以是永远都无法消除的,那如果你在单位或者企业做了违法行政的事,那会怎么样,现在就来了解一下行政处罚可以不记录吗?能不能消除?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行政处罚可以不记录吗?能不能消除?
  
  无法消除。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犯罪。一般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大的妨碍。如果要求特别高的政审会有问题。
  
  二、行政处罚记录会一直保留的吗?
  
  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
  
  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
  
  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三、行政处罚影响大不大?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属于行政法律制裁,与刑事法律制裁、民事法律制裁一样,都属于国家制裁制度。一般来说,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就应当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可以不记录吗?行政处罚虽然说对以后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底线,不要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情楚,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生活中的诱惑太多,但是我们也一定要把持住,要依法做事,依法做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有哪些?
      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有哪些?一、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有哪些?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之中有明确的规定,......


·开车玩手机也要扣分吗?
      开车玩手机也要扣分吗?开车玩手机也要扣分的,现在开车玩手机扣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吗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吗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


·一、孩子入学监护人没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孩子入学监护人没房产的规定是什么?孩子入学监护人没房产的规定是有些地方确实对此有要求,文件规定,未达到购买时限要求的房产,根据招生顺序调整......


·土地出让相关税费
      土地出让相关税费土地出让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土地是珍贵的,所以一般涉及到土地方面的税费征收都比较多。关于土地出让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被害人承诺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被害人承诺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1、承诺者对被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利,对于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不存在被害人承诺的问题,只有被害人承诺侵犯自己的利益......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否有补偿或赔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


·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


·购房者个人如何办理他项权?
      个人如何办理房屋他项权证?1、申请。填写申请表。一般是抵押人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表。到银行审批和拿合同。......


·交通事故出院后需要哪些索赔材料
      交通事故出院后需要哪些索赔材料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


·律师辩护需要委托书吗?
      律师辩护需要委托书吗?律师辩护需要委托书。律师刑事辩护豁免一般限于刑事诉讼活动中,这主要是考虑到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力量对比悬殊,律师在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