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工伤劳动仲裁的程序
  (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二)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三)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五)参加庭审;(六)庭后和解或调解。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说,对于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还要证人证明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没有的话也是可以的。因为证人证言也只是证据的一种,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即使没有证人证言,如果有别的证明的话,比如说有单位盖章证明的,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是夫妻债务法院怎样执行共同财产
      不是夫妻债务法院怎样执行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


·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刑事犯罪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在侦查后认为是刑事犯罪就会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负责起诉,那么作为刑事犯罪的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了母亲必须付抚养费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了母亲必须付抚养费吗?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要给抚养费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女方是需要给付抚养费用的,当然这个抚......


·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规定
      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


·备用信用证和信用证的区别
      备用信用证和信用证的区别一、备用信用证和信用证的区别1、信用证在受益人完成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开证行保证向受益人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在受益人提......


·广东省租售同权的本质是什么?
      广东省租售同权的本质是什么租售同权的本质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学的,只不过是排位要在户主之后,......


·一、身份证期限到了还能上网吗?
      一、身份证期限到了还能上网吗?身份证有效期到了不能到公共网吧上网。具体依据如下:公民的身份证过期,则属于无效身份证,无法刷卡验证上网者身份,不......


·自己在北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一,自己在北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起诉离婚,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一、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1、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


·非法集资的钱怎么处理,处理办法有哪些?
      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信息后,会进行简单的审查,确定,满足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的,会立即立案,继而展开侦查工作,在公安机关将......


·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到期怎么办一、40年产权房和70年产权房有何不同?简单的意义来说40年产权为商用住宅,70年产权为商品房住宅。70年产权房一般为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