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期限是多少天?
(一)工伤认定期限:
1、视同工伤(48小时):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
2、认定时效(30日/1年):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1年内申请。
3、认定决定(60日):区县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工伤认定决定。
4、鉴定结论(60日/30日):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
5、停工留薪期(12个月):停工留薪期限根据定点医疗结构出具体的伤病情况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
6、住院康复(30日):工伤康复人员应当自收到确认意见之日起30日内,持确认意见及相关材料到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办理住院工伤康复手续。工伤康复人员未在30日内办理住院工伤康复手续的,确认意见自然失效。
(二)、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受到事故伤害的。注意:“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是9-12点。14-18点,但是职工提前在8:30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30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同时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 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 亡的。突发疾病死亡具体来说。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 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视同为工伤。
3、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后旧伤复发的。
(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故意犯罪;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现在我们一定也对西安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期限是多少天?有了一定的认识了,只要我们发生意外是在工作的时间一般情况都是属于工伤的,老板就有义务给出全部的赔偿,所以我们在进单位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我们的利益不受损害,因为法律就是我们保护自己的最好武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时夫妻债务的清偿怎么做
一.离婚时夫妻债务的清偿怎么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
·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钱怎么办
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基本家家都有一辆小汽车。随着汽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发。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该怎么办?今......
·同居关系怎样解除,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同居人不愿意继续......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一、实际经营管理的收益,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不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得的收益,不是不当得利根据剩余价值论,生产资料在生......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间办,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间办,办理流程是什么?我国实行土地集体所有,人民对土地并没有所有权,但可以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并在获得使用权的同时会发放土......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有哪些1.返工处理即推倒重来,重新施工或更换零部件,自检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查验收。2.返修处理即经过适当的加固补强、修复缺......
·哪些行政义务法适用行政强制执行中代执行
哪些行政义务法适用行政强制执行中代执行?1、代执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
·办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
办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1、每年发给6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2、独生子女的......
·转继承人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吗?
转继承人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吗?不是。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