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水利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城镇不断的拔地而起的这些高楼大厦,包括国家所修建的高速公路,铁路,高铁等这些技术含量非常高的建筑工程正在向四面八方不断的延伸着,未来我国的建筑行业还需要更多的技术方面的人才,水利工程的修建如今也已经攻克了很多技术上的难关。而针对水利工程的承包单位来说,应该也最关注水利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水利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二、工程质保期
  质量保修期是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中规定: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对公路工程而言,质量保修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有相关的规定:第50.2注:工程保修期一般为5年,若路基工程(含隧道、桥涵)与路面工程分开招标,5年保修期从最后完工的工程项目开始计算。桥梁工程的保修期可适当延长。一般国家不会对工程质量的质保金的返还问题做强制性的要求的,但是质保金返还不可能说是时间太长,例如水利工程当中有些分项工程的质保期是五年,质保金不应该按照这么长的时间来约定的。质保金最多返还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年,而且,具体的返还时间这个是承包方跟发包方当初在签订的合同上自行约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平时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污染事件被曝光的新闻,这个时
      平时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污染事件被曝光的新闻,这个时候企业就应该承担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的内容有哪些,很多人对于这个概率是比较......


·当事人不在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
      当事人不在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当事人不在离婚可以分割财产。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


·借条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借条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借条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一、借条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


·一、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大概三个工作日,跨区变更就不好说了,还要查账,差不多要一个多月。营业执照变更地址提供......


·最新赌博罪司法解释
      赌博行为其实并不必然会构成刑事犯罪,此时需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会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而就赌博犯罪来看,我国除了在《刑法》中作出了规定......


·一、继承前放弃继承的效力是什么?
      一、继承前放弃继承的效力是什么?在我国继承的开始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时,而根据《继承法》第25条、《继承法意见》第49、51条的规定,在......


·公证遗赠扶养协议需要些什么材料
      公证遗赠扶养协议需要些什么材料一、公证遗赠扶养协议需要些什么材料?(一)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二)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女友借钱还债不想打借条怎么办?
      女友借钱还债不想打借条怎么办钱没打借条到期不还款,应当收集借款证据,如果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


·最新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处罚标准
      一、最新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处罚标准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


·别人欠钱没有钱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没有钱不还怎么办1.可以申请调解,尽量减少还款的数额。2.协商,分期还债。3.努力合法挣钱,限制消费,法院还会监控你的银行账户,一旦发现有......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可能也正是因为公司法人不是自然人,所以很多人都会觉得法人制度是一种比较架空的、抽象性的概念,可近代和科学的经济发展是需要有相对健全的公司法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