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通常情况下都是因为政府为了国家,或者是社会的公共利益所进行的,所以征收土地的话,公民必须要予以配合。当然,国家也并不是无偿征收土地,他会进行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这个是有标准规定的,很多人想了解。南京市六合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一、南京市六合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住宅房屋征收补助
  
  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
  
  二、征收住宅房屋,设备拆移补助费标准为:
  
  1、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2800元/户。
  
  2、固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
  
  3、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
  
  4、宽带拆除补助费:500元/端口。
  
  5、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用电增容至8千瓦的,补助费:280元/户。
  
  (征收非住宅房屋,拆除管道煤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补助费参照征收住宅房屋标准补助。)
  
  提前搬家奖励标准统一
  
  30日内搬家每平方米奖1000元
  
  这一规定就此前尺度不一的提前搬家奖励标准进行了统一。被征收人或者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
  
  根据规定,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搬家奖励,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自第31日起至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提前搬家奖励予以相应扣减。以第30日提前搬家奖励费金额为基数,第31日至第40日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5%;第41日至第45日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10%。第45日奖励费金额与第44日相同。违章建筑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
  
  如果要征收土地,那么进行的补偿,他是有几个项目费用的补偿的。比如说他包括安置补偿费用也包括土地征收费用,还有就是地上附着物的一些费用,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都给您将具体的金额介绍了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办理丧事的误工费人数?
      一、交通事故办理丧事的误工费人数有哪些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


·土方工程的内容有哪些
      土方工程的内容有哪些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一、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


·精神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精神病可以说是我们生活中比较难治疗的疾病,这种疾病不是药物就能治愈的,多数是控制患者的情绪。精神病人的行为是没有个人意识的,所以精神病人在做......


·2023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几年
      2023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几年一、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几年(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暖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暖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在当前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质量保障成为一个特别有安全感的词语,甚至我们出现了质保金这个专有名词。而对于暖通工程来......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要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要哪些条件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多久能判?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多久能判?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5个月的时间能判,在看守所五六个月才会判刑。我国法律上对待判刑这一流程是比较谨慎的。在看......


·受贿新形式主要表现为哪些情形
      受贿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则就会认定构成受贿罪,这样的情况下自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受贿形式已经不再仅限于传......


·在什么情况下委托代理终止?
      在什么情况下委托代理终止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


·劳动合同盖人力资源章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盖人力资源章是否有效?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


·税务执法玩忽职守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税务执法玩忽职守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税务执法玩忽职守的处罚是怎么样的?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