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样才能避免民间借贷纠纷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民间借贷活动的日益活跃,由民间借贷引发的民事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才能避免民间借贷纠纷呢?此外,从法律的角度看,借贷纠纷起诉应该提交哪些证据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怎样才能避免民间借贷纠纷
  为了避免纠纷,应注意以下事项: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2、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3、民间借贷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都应出据借条或有中间人在场,防患于未然。4、签订借款合同时,债权人要对借款人的情况予以充分了解,特别是要了解借款人的信誉程度、还款能力和以前是否有过赖账行为等,对那些曾失信的人要坚决说不。5、受害人发现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及时到经侦大队报案,以便进行分析、研判、定性,为打击犯罪提供第一手材料。6、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借贷纠纷起诉应提交哪些证据
  债务纠纷起诉应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关于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8、付款付息凭证;9、其他证据。综上,是关于“怎样才能避免民间借贷纠纷”以及“借贷纠纷起诉应提交哪些证据”的有关借贷纠纷的法律知识,希望对解决您的借贷纠纷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有时候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是十分复杂的,因为它往往会遇到缺乏证据的困境,因此,建议您在遇到有关民间借贷的纠纷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业的律师为您解决您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驾驶员逃逸怎么判刑?
      一、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驾驶员逃逸怎么判刑?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驾驶员逃逸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


·电力工程质量验评划分标准是什么?
      电力工程质量验评划分标准是什么?电力工程的正常运转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旦其出现质量事故,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会给人们生活带来不便。所以说......


·股东大会股东要来多少人才算是有效?
      股东大会股东要来多少人才算是有效?一、股东大会股东要来多少人才算是有效?有限责任公司中,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应当超过全体股东数的半数;设有董......


·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有期徒刑有刑期限制,这您都知道,但要是具体说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和最高刑期是多长,可能很多人就不清楚了。实践中,有的人可能受电视或者电影影响,......


·丈夫个人债务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吗
      丈夫个人债务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吗?对丈夫个人债务是可以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对夫妻共有财产,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但需保障配偶方的财产份额。《......


·烧结砖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烧结砖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随着现在社会经济发展,许多方面都需要签订合同来维护和约束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一个合同是否规范和具有法律效益对于......


·卖高仿衣服属于商标侵权吗
      需要分析具体情况,如果高仿衣服带了该商标涉嫌侵权,如果没带商标,也算不到商标侵权,但外观专利方面有可能会涉及侵权,注意只是有可能性,不是肯定......


·遭受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一、遭受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1、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


·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处罚?
      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处罚?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


·关于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


·离婚后还承担共同债务吗
      离婚时只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