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家人死了财产怎么分割继承?

家人死了财产怎么分割继承?
  
  先遵从遗嘱继承、遗赠程序 有的话优先分配
  
  然后开始法定继承,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0条)。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法》第13条)。原则上是均等,但是有事可以商量的嘛。
  
  第一继承人范围
  
  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①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须注意:
  
  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②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还须注意:根据《收养法》第15条,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7.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财产继承的问题如果出现纠纷就会使得原本和谐的家庭出现难以磨平的情感嫌隙,但是如果有资格继承财产的人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割方法进行就会得到公正且不会让人质疑的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刑法》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怎么处罚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费用标准是怎样的诉讼离婚费用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


·名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名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名誉权被侵犯,赔偿标准是什么?1、精神损害赔偿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


·劳动仲裁要提交什么证据
      劳动仲裁要提交什么证据一、劳动仲裁应提交哪些证据?1、当事人(原被告、仲裁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证明其姓名......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购买房屋我们就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由于中国当前的房屋资源紧张情况,国家对房屋的使用权方面制定有非常严格的......


·法律上巡讯滋事最快多久能取保出来
      法律上巡讯滋事最快多久能取保出来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


·去哪追究寻衅滋事的法律责任
      去哪追究寻衅滋事的法律责任一、去哪追究寻衅滋事的法律责任?去公安机关报案即可。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


·申请工伤认定多少时间能办下来
      在向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后,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这样工作人员才能根据提供的材料做出专业的认定,当然此时申请人也是可以对认定结论表示不服......


·婚后赠予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赠予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


·民法总则6岁还是8岁为限制能力人?
      民法总则6岁还是8岁为限制能力人?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是一部贴近生活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教科书......


·一、青岛市南区醉驾标准是什么?
      一、青岛市南区醉驾标准是什么?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第九十一条第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