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023是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不同种类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多多少少都会有所差异,当然共同的特点,就是工程质量验收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说,现实生活当中就存在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很多人对此都想要进入的了解一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017是什么?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二、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1、工序质量控制
  
  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3、质量检查
  
  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4、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5、交工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的文件: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证明,设备维修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洽商;水、暖、电、声讯、设备的安装记录;质检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表等。
  
  6、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须报告业主、监理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由各方共同解决。
  
  这个需要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安全标准,至于具体的安全标准在法条当中,我们也给您列明了,除此之外,还包括质量事故,如果发生的话,那么具体的处理办法以及相应的举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员工被辞退补偿怎么计算
      员工被辞退补偿怎么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


·司法鉴定伤情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司法鉴定伤情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司法鉴定伤情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级残疾1、级重度智力障碍。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


·土地征收产生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
      土地征收产生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内债务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


·一、离婚结婚彩礼可以要回吗
      一、离婚结婚彩礼可以要回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


·最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包括哪些内容?
      最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包括哪些内容?民事主体的行为,受到一些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规范的限制,为了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也会对行......


·入职4个月发生工伤工资怎么算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


·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一、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员工正常离职后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协商......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酒驾属于一般的违章行为,但是醉驾的话就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类犯罪案件了。也就是说酒驾和醉驾对当事人的影响肯定是......


·在我国认罪了判刑要等多久
      如果在还没有开庭之前犯罪嫌疑人就已经正式认罪了,那其实接下来等待犯罪嫌疑人的也就是法院确认具体的刑期了。但是人民法院当然也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


·社区戒毒多久报到一次
      社区戒毒报道就是去参加检测,时间规定如下:1、检测社区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28次:第一年的前半年至少每半个月检测1次,后半年至少每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