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上诉费保全费交多少?

民事诉讼上诉费保全费交多少?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会发生一些民事纠纷。当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可以先进行调节,调解无效的就可以进行民事诉讼。但是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是要缴纳上诉费、保全费等费用的。那么,民事诉讼上诉费保全费交多少呢?
  
  一、诉讼费、执行费和保全费。
  
  《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按照法律规定,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或者按输赢比例分担。调解结案的,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具体退费,由当事人或代理人持判决书、原诉讼费收费票据以及原审法官开的诉讼费计算凭单,到法院退费窗口办理。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对诉讼费收取分配有意义的不能单独提出上诉,但是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出复核,复核结果应当于15日内告知申请人。
  
  比如,你诉对方赔偿五十万,诉讼费8800元,假如法院判对方赔你五十万,那么诉讼费8800元对方全付,假如银行判对方赔偿你三十万,那么等于你输了40%,诉讼费的4成3520元你付,另外六成5280元被告付,如果法院判你败诉,那么诉讼费8800全是你自己拿。
  
  二审的诉讼费并不是按全案标的额缴纳诉讼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由上诉方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或者按照输赢比例分担。例如,一审标的额一百万(诉讼费13800元),一审判决后,原告对其中的六万元产生异议,被告对其中的十七万产生异议,则二审诉讼费,原告方的按六万元标的额(诉讼费1300元)计算,被告方按照十七万标的额(诉讼费3700元)计算,二审判决后按输赢比例分担。
  
  二、免收诉讼费的范围: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执行费缴纳标准: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保全费缴纳标准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应当注意的是,申请保全时,应当提供与保全额相等的财产(例如,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房产证)担保。如果自己没有合适的财产担保,则可以到有资质的担保公司,缴纳部分费用,开一张担保函,担保函和财产担保是等效的。
  
  以上内容回答了民事诉讼上诉费保全费交多少这个问题。缴纳诉讼费是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应该进行的程序,当然,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不用缴纳这些费用,而这就要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这就说明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不断完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汽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汽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汽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2018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25条:“发包方对承包方......


·2023北京合同诈骗怎么判罚
      一、北京合同诈骗怎么判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


·公安部非法集资的认定方式是什么?
      非法集资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噩梦,这一问题的花样层出不穷,就算我们对该问题的法律法规已经很多了,但是部分人还是会想尽各种办法去规避这些......


·哪些行为构成敲诈勒索?
      哪些行为构成敲诈勒索?一、哪些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犯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
      一、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能这依然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斗争,这个最主要就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费上,要求......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一年怎么赔偿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一年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工伤认定书公告送达方式有哪些?
      工伤认定书属于法律文书的一种,其寄送和签收有着严格的规定,以保证能安全送到所有人手中。但是人们对它的送达方式可能有所疑问。那么,工伤认定书公......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有多长 ?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有多长?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有多长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


·交通几级伤残给护理费?
      交通几级伤残给护理费?一、交通几级伤残给护理费?构成伤残,均可以要求护理费。(一)、事故伤残达到几级有后期护理费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


·一、济南离婚财产公证处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济南离婚财产公证处公证流程是什么?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此外,还包括办理公证的原则、公证的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