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什么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在我国什么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应该说我国规定的法律援助的这一政策也是在不断的健全,完善着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而法律援助主要是体现在我国的法制方面。开展法律援助所针对的案件跟对象都是非常的特殊的,也并不是说我们所有的情形之下都有资格去申请法律援助的,下面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去了解一下在我国什么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在我国什么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
  
  8、请求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
  
  9、主张因家庭暴力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刑案3种情况可求援助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申请法律援助4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当地户口或者在当地务工且持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
  
  2、代理他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法院及其他机构管辖的;
  
  4、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四、衡量经济困难有4标准
  
  城镇居民经济困难的标准:
  
  1、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标准依申请人是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来确定。具体标准以申请人住所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当年公布的标准额度为准。
  
  2、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3、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为法律援助申请人证明其经济困难的书面凭证。尚未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自然灾害期间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灾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由申请人住所地的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申请人经济困难的证明。
  
  4、对于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申请人,无需对申请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主要是包括,对于行政机关的诉讼或者是请求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在见义勇为的这些行为当中产生的民事纠纷,家庭暴力的,还有三种特殊的刑事案件当中也属于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但是法律援助的核心还是围绕着当事人的经济收入状况来确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


·彩票中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彩票中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票奖金属于经营收益,应当认定彩票奖金属于夫妻俩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


·批捕不需要是什么意思?
      批捕不需要是什么意思?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特定社......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案例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纠纷在各大医院中是比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案例医疗侵权举证责任纠纷在各大医院中是比较常见的,往往因为家属在医院病危,家属就会认定是医院的失误,这就是医疗侵权举证责任......


·在哺乳期内辞退怎么赔偿
      在哺乳期内辞退怎么赔偿待遇哺乳期的女工,用人单位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辞退职工,但可以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


·一、民法典中财产分割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中财产分割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


·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东欠债怎么办?
      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东欠债怎么办?股东欠债的,需要偿还处理,特别是个人破产等情况的还需要对股权进行转让并偿还债务。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


·小额欠款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小额欠款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一、小额欠款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公司法人制度的法律设计,充分考虑到公司出资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于事先规定公司必......


·工程施工逾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施工逾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程施工逾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数额赔偿,但是约定金额大于实际损失金额的30%的可以请求法......


·存单质押贷款对于企业的意义和利弊
      存单质押贷款对于企业的意义和利弊企业贷款其实并不如个人贷款容易,因此在实际中企业会选择存单质押贷款,其在存单质押贷款这儿具有优势。而企业的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