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归公民个人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当然这个徒弟使用权也可以进行变更。变更的话,必须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并且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具体费用因地而异,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标准执行。
  
  
  土地使用权怎么变更登记:
  
  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4)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5)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6)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7)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8)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9)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10)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2、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1)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2)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3)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4)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二、办理
  
  (一)收费程序
  
  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缴费。
  
  收费的标准,它包括交易服务的费用也包括土地登记本身存在的手续费用,这两个费用都是由不同的标准来进行收费的,具体的收费情况各地都不同,以当地政府公布正常为准,不懂的也可以咨询当地政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夫妻间感情不和多久起诉离婚?
      一、夫妻间感情不和多久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想离婚,什么时候起诉都可以的。离婚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


·民法总则拥有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社会上的法律案件也愈加复杂。我国关于一些公民之间的矛盾或利......


·如何知道公司是否偷税漏税?
      如何知道公司是否偷税漏税?通过查公司账户可以知道公司是否偷税漏税,税务局查公司偷税漏税的方式通常有:举报,比如消费者在外就餐,向商家索要发票但......


·非法搜查和私闯民宅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搜查和私闯民宅的区别是什么?非法搜查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区别是侵犯的对象不同。非法搜查罪包括他人的身体和住宅,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对象只能是......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职工还需要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实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职工还需要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实际的伤残等级之后,才能据此获得相应的赔偿。因此,很多人在提出申请之后都想要知道到......


·采购合同延期和续签的区别
      合同续签和合同延期都不是法律概念,日常中大家一般是这样使用,比如合同期为一年,到期后延长1个月的叫合同延期,到期后按照原来的期限延长一次的叫合......


·男女分开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男女分开多久可以自动离婚一、男女分开多久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


·一、回迁房赠与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回迁房赠与协议应该怎么写?1、房屋赠与协议书范本,赠与人:___(下称甲方)受赠人:___(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


·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一、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


·刑诉自诉案件被告可以上诉吗
      可以,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或......


·事假解除劳动合同可行吗?
      事假解除劳动合同可行吗?我们作为职业者,公司为我们支付劳动报酬,我们就需要按照规定在任职公司制定时间内从事工作内容,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会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