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天津买房子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天津买房子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在天津买房不需要户口但是有具体限制,详细的条件如下:
  
  (一)天津外地户口购房贷款买房需要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二)外地人向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住房贷款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递交申请及材料
  
  购房者需要向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并且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书等相关的表格。
  
  2、受理调查
  
  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购房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查验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审核通过,便及时通知购房者,若不通过则要向购房者说明原因。
  
  3、签订借款合同
  
  购房者接到通知之后,便需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房产抵押
  
  购房者需携带借款合同及房产证等资料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并缴纳相应税费。
  
  5、发放贷款
  
  手续办理完毕之后,银行会将贷款划入购房者指定的银行账户,购房者注意按时还款即可。
  
  二、买房时注意哪些问题?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6、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总体来说,外来人员在天津买房规定的这些条件并不算特别的严格。要求在天津当地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购房者的年龄有所限制,而且能够一次性的支付起在天津买房的首付款等这些条件,基本上跟本地人在天津买房是没有较大的差别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继承人死后什么时候开始分割遗产一般认为在被继承人死亡
      继承人死后什么时候开始分割遗产一般认为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如......


·发回重审后还能上诉吗?
      发回重审后还能上诉吗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


·证据采信规则有哪些
      证据采信规则有哪些?一、实事求是的规则在刑事诉讼中,有关提供证据,收集、调取证据,审查认定证据,以及其他涉及证据的各项规定,都体现着实事求......


·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有哪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有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有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规定时间内没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要接受双倍工资的处......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


·山东省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发放高温费?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会拿到一笔高温费,这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企业通常会和工资一并发放。在高温费发放上面,山东省有相关管理办法,对发放范......


·怎样做才能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怎样做才能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1、要严格核实并写明签约的三方主体,防止受欺诈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


·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都有哪些
      可以说盗窃罪与贪污罪都是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通过一定的手段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但实践中具体构成的罪名却不一样。其中,我国对贪污罪的处罚自然是......


·集合犯和惯犯的区别是什么?
      从刑事犯罪的形态来看,有很多种分类的办法,集合饭和连续犯就是一种。而连续犯即是平时人们所言的惯犯。集合犯和惯犯在很多方面存在相同之处,很多人......


·自诉案件能不能起诉公司
      能,单位可以独立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作为自然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起参与刑事诉讼。代表涉嫌犯罪单位参加刑事诉讼的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