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刑事案件的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一、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四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多次行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处罚。
第六条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与行贿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第七条因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破获相关受贿案件的,对行贿人不适用刑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单位行贿的,在被追诉前,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主动交待单位行贿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受委托直接办理单位行贿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自己知道的单位行贿行为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八条行贿人被追诉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九条行贿人揭发受贿人与其行贿无关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依照刑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条实施行贿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因行贿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三)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的;
(四)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五)其他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十一条行贿犯罪取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责令退赔或者返还被害人。
因行贿犯罪取得财产性利益以外的经营资格、资质或者职务晋升等其他不正当利益,建议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行贿犯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被追诉前”,是指检察机关对行贿人的行贿行为刑事立案前。
我国对这部分人的处理主要是根据犯罪人的犯罪金额和犯罪照成的影响来进行判罚的。这部分人出卖我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赋予的权利,对我国的政府公信力和人民对政府的信任造成极大的伤害,所以这类案件办案机关一旦查处必将严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时把财产放孩子名下行不行
离婚时把财产放孩子名下行不行一、离婚时把财产放孩子名下行不行?离婚时私自把财产过户到孩子名下是不可以的,如果要过户到孩子名下,需要协商解决......
·怎么做医疗事故鉴定?
怎么做医疗事故鉴定?对于医疗事故中的当事人来讲,了解怎么做医疗事故鉴定是很重要的,这可能会对最后的鉴定结果产生影响。而在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
·被胁迫写的借条是否有效
胁迫写的借条是否有效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
·一、车主构成醉驾怎么恢复驾照?
一、车主构成醉驾怎么恢复驾照?需要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后,凭身份证,身体健康证明,到车管所重新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吊销是不能恢复的,需要重......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不是监护权?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不是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不是监护权,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
·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一、不动产抵押合同在成立时生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务免除协议的法律效果?
债务免除协议的法律效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得到免除,债务免除的方式也是多样的。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配?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
·现在这个时代
现在这个时代,房价不断的上涨,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重担,不是所有人都买得起房子的,但是房子在很多人心中却是安稳的保证。结婚前,可能结婚的一方中......
·离婚宿诉讼分割财产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宿诉讼分割财产需要哪些证据离婚诉讼分割财产需要证据如下::(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最为频繁发生的事故了,不少人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后,可能因为事故发生的轻微或者想要更便利地解决纠纷,此时往往当事人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