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并购流程一般包括哪些环节?

公司并购流程一般包括哪些环节?
  
  《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并购涉及的很多经济、法律方面的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操作过程。根据公司性质不同,公司并购流程也有所区别。那么公司并购流程一般是怎样的?有什么注意事项?我们结合相关知识,通过下文来告诉您。
  
  公司并购流程一般是怎样的?有什么注意事项?
  
  1、制定并购战略规划
  
  企业开展并购活动首先要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并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购战略规划。企业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并购战略规划,通过详细的信息收集和调研,为决策层提供可并购对象。
  
  2、选择并购对象
  
  企业应当对可并购对象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分析,根据并购动机与目的,筛选合适的并购对象。
  
  3、制定并购方案
  
  为充分了解并购对象各方面情况,尽量减少和避免并购风险,并购方应当开展前期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并购对象的资质和本次并购批准或授权、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情况、各项财产权利、各种债务文件、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况、目标企业现有人员状况等。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企业应当着手制定并购方案,针对并购的模式、交易方式、融资手段和支付方式等事宜作出安排。
  
  4、提交并购报告
  
  确定并购对象后,并购双方应当各自拟订并购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国有企业的重大并购活动或被并购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批准;集体企业被并购,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制企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核通过。并购报告获批准后,应当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发布并购消息,并告知被并购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合同关系人等利益相关方。
  
  5、开展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企业并购实施过程中的核心环节,通过资产评估,可以分析确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差异,以及资产名义价值与实际效能之间的差异,准确反映资产价值量的变动情况。在资产评估的同时,还要全面清查被并购企业的债权、债务和各种合同关系,以确定债务合同的处理办法。在对被并购企业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并购交易的底价。
  
  6、谈判签约
  
  并购双方根据资产评估确定的交易底价,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并由双方法人代表签订正式并购协议书(或并购合同),明确双方在并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7、办理股(产)权转让
  
  并购协议签订后,并购双方应当履行各自的审批手续,并报有关机构备案。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当报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后应当及时申请法律公证,确保并购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并购协议生效后,并购双方应当及时办理股权转让和资产移交,并向工商等部门办理过户、注销、变更等手续。
  
  8、支付对价
  
  并购协议生效后,并购方应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将现金或股票、债券等形式的出价文件交付给被并购企业。
  
  9、并购整合
  
  并购活动能否取得真正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并购后企业整合运营状况。并购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的整合、经营业务的整合、管理制度的整合、组织架构的整合、人力资源的整合、企业文化的整合等。
  
  总之,公司并购操作涉及到非常专业的知识,需要各部门的相互配合。相关负责人要熟悉公司并购流程,按照流程各个环节办理。理清公司并购流程对于规范并购行为,减少公司并购风险有很大作用,所以公司相关负责人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以保证公司并购顺利进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警察抓人没有证据关多久
      警察抓人没有证据关多久警察抓人没有证据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


·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


·公司辞退员工有哪些补偿
      公司辞退员工有哪些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


·土地征收的钱怎么发放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会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


·欠债务公司股东退股需要承担责任吗?
      欠债务公司股东退股需要承担责任吗?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退......


·劳动合同违约由谁赔偿
      法律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是作出了严格规定的,更多时候是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可是很多人还是不清楚,劳动合同违约由谁赔偿,具体......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满足什么条件
      要是用人单位想要解除与某个员工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必须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解除,不然的话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要是法院错判案件怎么办
      要是法院错判案件怎么办1、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且判决书没有生效,则可以直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2、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但是判决书生效且在生效......


·朋友打架我拉架有事吗
      朋友打架我拉架有事吗?在平常没事的时候,我们通常会请一两个朋友到一起聚一聚,说说话聊聊天,偶尔也会喝一点酒,但有的人会在酒后打架,打架时为了......


·公共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共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广泛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