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适用条件不同
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很多,上述三种情形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协商解除、法定裁员、员工被迫解除等诸多种情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包含了代通知金的支付条件,同时其范围更为宽泛。
二、两者的支付月数不同
代通知金为固定金额,是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月数跟员工在本公司的工龄有关。员工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作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之后一年按照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代通知金为固定的一个月,而经济补偿金则基本上遵循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原则。
三、计算基数不同
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一个月工资,其不受三倍封顶限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受三倍封顶限制。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代通知金包括在经济补偿金中吗?
代通知金在性质上属于一种赔偿责任,以单位有过错为前提,其过错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没有按法定要求提前通知,责任的范围是职工的工资损失。
经济补偿金是一种补偿责任,它实质上是对职工工龄的一种补偿。与赔偿责任不同的是,它不以单位有过错为前提,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单位就应该向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当然,充分保障职工再就业过程中的生活,是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共同目的。
由以上可知,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责任,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权利,因此,代通知金并不包括在经济补偿金中。
五、代通知金能否与经济赔偿金同时主张?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总之,以上三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这就是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区别和联系了,当然也包括对“补偿金最多一年含代通知金吗”这个问题的回答了,那即是补偿金里面是不包含代通知金的,也就是说,当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是可以同时主张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定代表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责任有哪些?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通常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我国公司法赋予了法定代表人诸多权利,包括签署法律文件、授......
·行使后履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后履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抗辩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您的最基本的权利,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好多合同的一方在履行到一半或者部分的时候就停止了履行合......
·股权转让法律程序
股权转让法律程序股权转让法律程序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
·关于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1.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
·随着社会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生存,为了发展纷纷来到一线二线城市,进行大拼。打拼的还可以的人,会想在大城市里扎根生存,扎根生存的最基本是有......
·商标侵权违法的法律责任包括什么
商标侵权违法的法律责任包括什么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
·商标续展地址更变费用是多少
商标续展地址更变费用是多少商标保护是有期限的,所以到期了就需要续展,商标续展是需要收取相关的费用,有的商标权人还会改变商标的地址,那么商标......
·专利申请最快要多久
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类型,一般专利的申请都要经历的流程有受理、初审、公布、授权者四个流程。但是对于申请发明专......
·购销合同管理法是怎么规定
购销合同管理法是怎么规定的合同是在生活当中约定我国公民生产交易过程当中的最重要的依据,并且目前合同的种类是非常多的。我国法院结合过往的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