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怎样的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怎样的是不是只要对行政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就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呢?当然不是这样的,对于行政复议,也是有具体范围的,只有在范围内的才能被受理。那究竟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怎样的?请从我们为您整理的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另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4、上述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规办理。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也有例外情形。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释】
  《行政复议法》第8条排除了下列三种行政复议情形:
   1、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如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的对环境保护管理行政部门就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3、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原则上不作为行政复议对象,但有例外,如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
  您不要认为主要是行政部门作出的行为,自己不服的话就一定能申请行政复议。要是不属于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那么上一级部门也是不会受理案件的。此时,当事人可以试着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走诉讼程序解决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补办工伤认定书证明有什么用?
      工伤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职员拿到工伤认定书之后,企业职员可以凭借于此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慎将工伤认定书丢掉的情......


·解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有哪些规定
      对于金融行业泄露企业没有公开的信息,主动展开交易或者让别人去进行交易的行为,我国归属为犯罪,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这种犯罪活动不仅是职员失......


·一、醉驾被判刑拘役怎么走程序?
      一、醉驾被判刑拘役怎么走程序?车主因为醉驾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


·我老公第一次酒驾怎么处理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


·每天加班不能超过多少小时
      每天加班不能超过多少小时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


·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
      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很多时候因为后车的跟车距离太近,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前车采取制动的话,后车就会避让不及,双方追尾撞在一起。据调查,现在......


·朋友酒驾撞人然后顶替的人有责任吗?
      朋友酒驾撞人然后顶替的人有责任吗?一、朋友酒驾撞人然后顶替的人有责任吗?为酒驾肇事者替罪的,涉嫌伪证罪,承担刑事责任。酒驾肇事者涉嫌两个......


·一、离婚后子女财产需要保权吗?
      一、离婚后子女财产需要保权吗?离婚后子女财产需要保权,离婚了孩子的存款一般由拥有抚养权的人保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在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中,一般会提供不同的补偿方式让被拆迁人选择。瓮安县是贵州的一个县城,当地的拆迁补......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企业的解散清算的是企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企业破产的,然后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企业的破产清算是公司破产之后......


·起诉要求以前的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起诉要求以前的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1、以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