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若是聚众斗殴中受伤能否主张赔偿?

聚众斗殴中受伤能否主张赔偿,对于这种情况,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能够要求赔偿,但是因为聚众斗殴是性质非常恶劣的星为,所以在聚众斗殴中受伤,要求赔偿的时候,责任的区分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因为责任越大,相关的就越重。一、《刑法》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参加聚众斗殴,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性质发生变化,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中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既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受害人,又是聚众斗殴犯罪的行为人;对于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或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依法应予支持,并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二、《关于办理聚众斗殴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规定第二项规定对聚众斗殴中受到重伤或死亡又构成犯罪的人或其家属提起民事赔偿请求,不予支持。第六条规定具体内容为:1、聚众斗殴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的,聚众斗殴的参加者,均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果,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2、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受重伤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及死亡行为人的近亲属可以向聚众斗殴的对方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行为人明显构成犯罪的除外。3、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犯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犯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和其他共同致害人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同一罪名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我们都知道聚众斗殴的事态非常的严重,所以法院判决的时候主要是根据责任的分配去判决。也就是说,责任越大的,那么所要担负的赔偿就越多。所以聚众斗殴的时候,受伤了可以申请赔偿,但是据结果却不一定能如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位可以要求职工随时加班吗?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职工加班,但对加班的时间有所限制,同时单位也要保障加班职工的待遇。那这是不是意味着单位可以要求职工随......


·不同辈分的男女能不能结婚
      通常我们说男女结婚的都是在同一辈分的情况下,于是有的人就质疑了,要是属于不同辈分的男女,那么是不是就不能结婚了呢?很多时候说到辈分都是在亲属......


·企业改制分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企业改制分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需要哪些申报材料?现在我们国家为了使国家经济发展更上一个台阶,正在大力推行企业改制。而在企业改制的过程当中,很......


·食品供货协议范本具体是怎样的
      食品供货协议范本具体是怎样的?人们常常听说供货协议,却不知道其概念和内容,想要了解这些,我们首先要了解协议的定义,如果简单的解释,协议在法......


·追肇事逃逸肇事人死亡是否要担责
      一、追肇事逃逸肇事人死亡是否要担责?肇事逃逸人在逃逸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翻车死亡,追赶人如果不存在过错就没有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


·昆山北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昆山北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有:合同双方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工作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


·无偿租赁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无偿租赁合同用交印花税吗?无偿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


·根据相关规定有期缓刑是什么意思?
      根据相关规定有期缓刑是什么意思?一、根据相关规定有期缓刑是什么意思?简单说,就是法院判决有期徒刑,暂不执行刑罚,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


·新婚姻法关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怎么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相比于一起的旧社会,现在人们对婚姻的观念也不断的开放,对于离婚后再婚的人员也不在......


·在发生一些自然灾害过后,相信对房屋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
      在发生一些自然灾害过后,相信对房屋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地震、洪水,房屋的质量就会产生一定的问题,此时是否还适合居住,就要经过专业的鉴定......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需要支付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需要支付吗?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不一定要给,通常都看当事人在先前有没有预想到这种情况并对占有费进行了约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