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

注册公司之前需要有个固定的工作地,还要租赁房屋,租赁房屋需要签订合同。但是公司租赁房屋不同意个人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严格的规定,那么签订租赁房屋合同的时候承租人该怎么填写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讲述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的相关内容。
  
  一、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
  
  对于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一般是先做名称预先核准,以公司名义签订租赁合同,法定代表人作为代理人签章。《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 ? ? ? ? ? ? ??
  
  乙方(承租人): ? ? ?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系甲方拥有完全所有权。
  
  第二条 该房屋位于 ? ? ? ? ?。房屋及门窗完好,水、电供应正常,租赁前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结清。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 ? ?年 ? ? ? ? 月 ? ? ? ??日至 ? ? ?? 年 ? ? ? ? ?月 ? ? ? ? ? ??日止。如续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15日交纳续租租金,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不续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15日通知甲方。
  
  第四条 房屋租金每年人民币 ? ? ? ?元整。房租每年结算一次,付款方式为入住时一次性交清一年房租,同时交押金 元。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开具收款收条。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该房屋涉及政府和房管部门的税金时由甲方承担。甲乙两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交纳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及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剩余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及拖欠费用,该押金全额退还乙方(押金无利息)。
  
  第七条 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结构及功能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于期满时恢复原貌,以保持房屋的基本功能完整。
  
  第八条 其他约定:甲方确保乙方所承租的房屋未注册过,如有注册记录,甲方须在乙方注册之前注销,如注销不了,则解除合同并退还乙方房屋租金及押金。乙方注册公司后,须通知甲方并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留存甲方,乙方如退租后,须保证将公司地址更改迁移,如违约,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所有责任。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付剩余租金,押金按第六条及第七条的内容退还;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提前收房,则退还乙方已付的剩余租金,并按已付剩余租金的一倍赔偿乙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甲方房屋产权证、乙方注册公司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对方留存。
  
  
  
  
  ? 甲方: ? ? ? ? ? ? ? ? ? ? ? ? ? ? ? ? ? ? ? 乙方:
  
  ? 年 ? 月 ? ?日 ? ? ? ? ? ? ? ? ? ? ? ? ? ? ? ?年 ? 月 ? ?日
  
  以上内容回答了关于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的问题,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不同于自然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上对于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承租人在法律意义上是代表着公司,对房屋拥有者承担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的知识,可以咨询江苏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家庭想自立门户可以吗?
      一、离婚家庭想自立门户可以吗?可以,但是需要有独立住房处才能落户口,没有独立住房独立不了。户口不因双方的离异有所变化,二者之间无直接的牵连......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调解方式索要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用调解方式索要赔偿?  一、申请与受理  (一)调解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


·一、意定监护人不愿意监护时怎么办?
      一、意定监护人不愿意监护时怎么办?意定监护人不愿意监护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


·刀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刀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刀具购销合同供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签订时间: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离婚财产哪些不分割2023
      离婚财产哪些不分割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


·遗嘱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遗嘱公证需要哪些资料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


·公司劳动合同包括五险一金吗?
      公司劳动合同包括五险一金吗?公司劳动合同包括五险一金。《劳双方是不是包括关于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那么要依法购买社......


·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几种
      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几种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


·犯人逮捕后可以缓刑吗?
      一、犯人逮捕后可以缓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在法院判决时仍具有宣告缓刑的可能性。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宣告......


·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签订合同的,肯定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只有多注意,才能避免对方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