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再审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再审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申请再审期限改为六个月。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期限为两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1、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2、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二、申请再审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综上所述,民事诉讼再审时效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是六个月,一审人民法庭作出的判决六个月之内如果都没有提出再审的话,那代表着一审的民事判决结果就证实的发生了法律效力。同时,人民法院也是对那些符合条件的情况才会启动再审程序的,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原来的判决结果是错误的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军用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军用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的内容有哪些?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军用土地管理,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买房子并不像购买一般商品那样简单,一方给钱一方交货就行了,此
      买房子并不像购买一般商品那样简单,一方给钱一方交货就行了,此时除了要买卖双方都协商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和房屋过......


·找不到对方人是否可以离婚
      离婚肯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并不是一个人说离婚,那么就能在法律上面解除婚姻关系的。那要是一方想离婚的时候,找不到对方人的话,那么此时是否还可以......


·民事案件20万元标的诉讼费多少
      民事案件20万元标的诉讼费多少?民事案件20万元标的诉讼费是4千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


·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方式是怎样的
      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方式是怎样的一、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方式是怎样的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


·取保候审一年后可以出国吗
      取保候审一年后可以出国吗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境。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一年后就解除了取保候审,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就不会限......


·深圳准新郎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深圳准新郎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构成醉驾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一般来说是依据人损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一般来说是依据人损,构成轻伤是伤残等级10级以上,包括以下:1、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2.面部细小......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但婚后的财产就算是没有公正都需要共同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


·关于遗弃罪可以在那方起诉
      一、关于遗弃罪可以在那方起诉?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被执行人财产分配的不足应该怎么处理
      被执行人财产分配的不足应该怎么处理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的处理方式为: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首先应当区分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