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起诉离婚会调查什么证据?

在我国起诉离婚会调查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需要按照下面的程序进行: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然后等通知;
  
  6、法院给相关案件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然后通知开庭时间;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通过调解,不离婚,最后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离婚官司的证据不是跟刑事案子一样要由国家工作人员自己去调查的,这些证据都是需要原告和被告方向人民法庭提交的,当然法庭会去核实证据的真实性,而需要的证据得结合自己的诉讼请求,大多数都就是感情破裂,争取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等这些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没有劳动保险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没有劳动保险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没有劳动保险也是可以申请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即劳动者应当提供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解除行政撤职是恢复原职吗,和免职的区别
      解除行政撤职是恢复原职吗,和免职的区别是什么?一、解除行政撤职是恢复原职吗?行政撤职处分:是指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违反行政纪律,需要......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


·土地流转有哪些模式?
      土地流转有哪些模式?一、土地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是多少才可以获得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是多少才可以获得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超过百分之四才可以获得赔偿,二处伤残者,其中一处次重伤在六级以下(含六级)Ia值......


·2023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什么?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加班有时是不可避免的,可能是自己的工作没有完成主动留下来,也有单位要求员工在休息时间继续工作,这样......


·用人单位发的过节费扣税吗
      用人单位发的过节费扣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什么在高......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都包括什么?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都包括什么?一、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都包括什么?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收......


·界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大致有8条标准:
      界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大致有8条标准: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


·根据规定处置非法集资谁负责?
      根据规定处置非法集资谁负责?一、根据规定处置非法集资谁负责?根据规定处置非法集资公安机关负责,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地方政府是处置非法集资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