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我国的办案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案情对犯罪者做出数罪并罚,并对这种犯罪嫌疑人会予以重罚来威慑我国的法律法规所带来的惩罚力度。这里我们希望您安全驾驶,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幸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2023仙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仙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仙游县征地补偿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在仙游县行政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统一按3......


·一、银行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银行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⑴借款人先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①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算工资总额内吗?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算工资总额内吗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


·一、天津离婚财产公证是否有必要?
      一、天津离婚财产公证是否有必要?天津离婚财产公证是否必要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需要,但一般来说是没有很大的必要的。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


·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一、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


·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
      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按照最新的《劳动合同法》里,是没有特别约定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所以,如果劳动者......


·法院判决驳回上诉后还能上诉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某人上诉被驳回的情况。印象中,驳回往往是法院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的判决。而人们对于上诉被驳回的规定及后续处理方法却不......


·拖欠工程款起诉多久判决
      拖欠工程款起诉多久判决一、拖欠工程款起诉多久判决法律对开完庭什么时候下判决没有规定,但对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判决有规定;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


·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我们所不愿见到的。在平时的车辆的驾驶中,应
      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我们所不愿见到的。在平时的车辆的驾驶中,应注意严格的遵守交通规则,以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首先应选择......


·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一、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不可以,这是两码事。绿化不达标属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应提供哪些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应提供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