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测量。测量是一门实践性、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它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进度、质量、投资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那么,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是什么呢?也就是说,在测量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问题呢?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
  一、建筑工程测量常见问题及原因
  1、
  由于各施工企业工资标准变化,施工技术人员流动性大,仪器管理混乱。建筑工程施工测量人员是施工生产一线生产技术人员,野外作业时间长、风险责任大、条件艰苦,从测量建筑工程师至测量员,有条件的干一段时间可能就调离或是转行,如许多跨年度项目到完工,测量工作技术人员几次换人,有时还出现断档,使整个项目的测量工作无法到位。测量仪器使用、保养、校正不能按规定规程进行,损坏、丢失严重,往往是出现明显错误的测量数据时才采取措施,甚至有些施工企业把测量仪器设备划归物资部门管理,保管不合规程、记录不清,造成仪器不能再用。2、
  测量人员素质及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没有专职的施工测量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基本上都是由其他技术员(施工员)兼职,主要聘用测量工、学校刚毕业出来的人员担任测量负责人,无独立工作经验,这些缺乏专门训练的业余人员,对常规测量仪器的性能、操作及测量方法都一知半解,根本不能完成施工测量工作,也就无法保证施工测量的质量。3、
  测量仪器的操作不当,而且日常保修不到位。一般来说,测量所用的仪器都属于精密仪器,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测量人员的水平有限,没有严格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导致测量仪器的灵敏度降低,测量精度降低。4、
  测量的质量监管与控制不到位。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控,现有体制是政府监理和社会监理共同参与,有条件的建设单位,还有自己建筑工程监督部门,可谓三管齐下。但是,在实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都只注重其他施工质量的检查与控制,而忽视施工测量质量的检查验收。5、
  测量人员与设计、技术部分沟通协调不畅。随着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的不断开工建设,工程测量在先进仪器使用、精度要求上日益专业化,技术建筑工程师已不能完成施工放样、模板安装位置检查、隧道断面测量等工作,需要测量建筑工程师的全程参与测控。
  二、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1、 施测前,所用仪器和水准尺等器具必须要做定期检校。2、 仪器要安稳。选择比较坚实的地方,三脚架要踩牢,高度要适合观测者身高,观测过程中不要触碰三脚架。经纬仪架头如果不水平连接螺栓倾斜会造成垂球线偏离读盘中心,影响对中精度。架头每倾斜5mm,垂偏离度盘中心约1mm。阅读上文之后,为了避免在建筑工程测量的过程中出现错误,因此,加强测量人员的技能训练是提高实践技能的重要环节,那么,我们在测量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同时明确任务和作用,并要养成认真负责、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返还财产侵权起诉书怎么写?
      在发生财产侵权的时候,受害人可以经由法院进行起诉。但是您在初次起诉的时候,可能并不知道返还财产侵权起诉书应当如何撰写。那么返还财产侵权起诉书......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用登报是否需要?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用登报是否需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关于公司方面的最常见的可能就是公司的法人。实际上公司法》人,他需要承担的责任是非常多......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


·高层和别墅土地使用权有吗
      一、高层和别墅土地使用权有吗高层楼栋和别墅都是有着土地使用权的。别墅和其他商品房虽在修建的房产类型上不同,但在土地性质上也有相同的。所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案机关是谁?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案机关是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案机关是公安机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


·一、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向法院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


·一、事业编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编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便辞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间借贷中,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的,是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


·法律规定一般收多少算受贿
      在关于一些财产方面的犯罪上面,除了要求行为人实施了相应的犯罪行为外,同时对具体的财产数额也是有要求的,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要求,就不能认定......


·分期付款买房怎么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分期付款在住房买卖中是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如果全额支付买房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很大的经济压力,所以可以通过分期来逐渐偿从而减轻买房压力。那么分......


·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赔偿三个必经阶段。而这其中很多人都比较关心工伤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其实不同的地区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不太一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