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什么条件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什么条件在交易中,代位权很好的保护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但是代位权的行使并不是债权人随心所欲的进行,若是债权人希望自己的权利得以实现,那就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什么条件?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什么条件
   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债务人到期根本不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行使了,即使其行使的方法不当或结果对债权人不利,债权人也不得主张代位权。否则,就是对债务人的不当干涉。
   2、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一般来讲,对尚未届至履行期的债权,债权人有无不能实现债权的危险难判定。此时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难免导致债权人权利滥用,对债务人颇不公平。故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未至,不发生债权人代位权。但是,即使债务人的履行期限还未到,债权人为保存债务人权利的行为,如申报破产债权,仍然可以代位行使。如果这时候还不允许债权人代为保存权利,则权利就会消灭。
   3、须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我国《合同法》中仅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视为保全的必要。法律设立代位权制度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如债务人现有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债务人直接以强制执行来实现债权即可,没有必要行使代位权。债权具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即以债务人的财产是否不能或不足以清偿债务为标准。债务人不行 使权利,只有害及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时候,才符合其行使的要件。所谓“害及债权人债权实现”不一定是指债务人没有资力,有时即使债务人有资力,但是债权人的 债权仍然可能得不到实现。
   二、代位权行使的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73条中的规定其实就是对代位权的定义做了解释,是指在债务人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
  代位权是债权人合法享有的一种权利,但现实中债权人也不是随意就可以使用代位权的,此时必须要按照规定符合实现代位权的条件才行。对此,我国《合同法》中也做出了规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想必您生活中遇到很多事情,都事关着权利的使用,每个人在生活中,肯定会遇到关于民事方面的情况的困绕,但是不知道......


·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手续?
      现代社会,人们往往会在婚姻关系无法维系时选择起诉离婚,以结束相关的婚姻关系。可是,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相关离婚手续的问题不太清楚。那么,起诉离......


·一、爷爷去世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爷爷去世财产分割如何进行?确定遗产继承方式:有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就依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适用法定继承。根据我......


·签一年劳动合同违约金两倍规定是什么?
      签一年劳动合同违约金两倍规定是什么?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可以在内容当中约定违约金按照劳动工资的两倍进行计算,但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够超过实......


·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是多久一、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是多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


·法律证据的种类都有什么
      法律证据的种类都有什么我国的法律证据的种类都有什么呢1、书证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要多少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要多少钱?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自住商品房首先是商品房,但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就对开发商限制了未来的......


·银行贷款的类型
      银行贷款的类型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


·遗嘱公证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公证撤销的条件是什么?1、遗嘱人自身情况发生变化,如因经济状况窘迫、疾病等原因而将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含动产和不动产)部分或全部转让、出售、......


·对于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名下的车怎么转到个人名下?
      对于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名下的车怎么转到个人名下?一、对于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名下的车怎么转到个人名下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名下的车需要到车管所提交相......


·被他人文字性骚扰可以起诉吗
      被他人文字性骚扰可以起诉吗?被他人文字性骚扰可以起诉,性骚扰原则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