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质量条例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房屋质量条例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
  
  (一)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觉得要彻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鉴定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则可以按照房屋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为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二、房子质量问题修复后还可以要求赔偿
  
  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误工费。
  
  (二)差旅费。
  
  (三)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
  
  (四)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
  
  (五)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
  
  (六)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在我国法律当中规定了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比如说要求赔偿的费用可以包括误工费用差旅费用,还有就是装修的费用,除此之外具体法规也介绍了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消防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消防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在建设工程时,消防工程是确保安全的重要措施,一旦出现意外火灾,消防工程是挽回资本、减少损失的有力及时的手段,所以......


·离婚抚养费大概多少钱 抚养费如何支付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只有其中的一方能够获得孩子抚养权,但这并不代表另一方就可以因此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即使不能实际照顾孩子长大,但此时也是......


·违约金条款范文怎么写 有合同的签订那就有可能会有违约的情况
      违约金条款范文怎么写有合同的签订那就有可能会有违约的情况,除开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很多时候违约都是因为当初合同签订时候高估了预期和自己。那......


·诈骗罪向哪里报案?诈骗罪的刑法条文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发展,诈骗的手段也越来越多,很多都是网络诈骗,例如网购诈骗、电信诈骗等。诈骗是违法行为,侵犯的是个人或公共的财物。那么,如果我们遇......


·非婚子女的财产分配怎么分配?
      非婚子女的财产分配怎么分配?法定原则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


·随着现在社会生活质量的越来越高
      随着现在社会生活质量的越来越高,家家户户基本都有车,汽车数量也越来越庞大。导致每天道路上都会发生各种交通事故,如果交通事故比较小的话,交警可......


·为什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前30天,不提前咋赔
      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都要求劳动者在辞职之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行,否则将可能会克扣劳动者的相关工资,其实在我国的法律上对于用人单位向劳......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如何算?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如何算?根据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的计算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1、客体要件非法持有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旨毒品,......


·一、住房公积金遗产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住房公积金遗产规定内容是什么?住房公积金遗产规定内容是购房公积金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继承人是可以通过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取消房租......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有许多值得您注意的地方。从法律中的定义来看,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就已经拥有全部所有权的财产。另外也要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