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是一件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都是有影响的事情

工伤是一件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都是有影响的事情,对个人而言,受伤影响身体健康的同时影响生活,而对企业而言影响工作进程。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意思?在我国相关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意思?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则由过去的470条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另外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条目增加了102条。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对号入座的评残条文;同一残情伤残级别也进行了调整,如剖腹探查、脏器修补等。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规定。
  
  
  工伤鉴定标准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 <5.3 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 1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 }imal/L(8 mg/dL)。注:PO2中的2是下角
  
  我们知道,在我国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和企业单位,出台了专门的工伤鉴定标准,工伤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基本上工伤一级伤残是需要他人照顾的,无法自主生活,这对工人也是很严重的打击。以上就是关于“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逃税和漏税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逃税和漏税的区别主要有哪些?1、主观方面不同。逃税是出于故意,而漏税是过失行为。偷税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而积极希望或追求这......


·离婚之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离婚之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最好父母都能够一起陪伴,这样才能让孩子健康快乐的长大。而在父母迫不得已要离婚的时候,为了避免......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个人在工作中十分注重人身安全问题,但是意外事故在所难免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就会给受害者也就是劳动者来巨大的身体损伤和经济损失,......


·登记对抵押合同有什么影响
      登记对抵押合同有什么影响在抵押登记对抵押合同效力的认定上,《合同法》与《物权法》有很大的不同,《物权法》严格区分了登记这一行为对物权变动和合......


·生产伪劣种子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生产伪劣种子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生产伪劣种子罪刑事责任承担情况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


·一、房屋产权调换是什么意思?
      一、房屋产权调换是什么意思?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


·中山市土地使用证逾期怎么办?
      众所周知,由于房屋房产的特性以及不动产的属性,土地的以及商品房的使用都是有着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当使用期限逾期之后,就需要进行相关的补办,否则......


·累犯解释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任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在实际社会中会遇到多次触犯一种法律的情况,也就是在犯罪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之后......


·担保公司担保抵押贷款逾期会怎么样?
      担保公司担保抵押贷款逾期会怎么样?一、抵押担保的问题抵押担保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担保人可以是抵押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生活中涉及大额贷款......


·寻衅滋事的批捕时间有多久
      一、寻衅滋事的批捕时间有多久寻衅滋事拘留的时间一般是10天左右,最长不得超过37天。如果公诉机关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离婚协议中精神补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中精神补偿规定是什么?一、离婚协议中精神补偿规定是什么?离婚协议中精神补偿规定是按照两个人协商的方案写就行了,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