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对触犯我国的刑法的人的一种触发方式,一般情况下,只有当地的警察局和行政机关有权利对当地的行政案件进行处理。那么,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应当如何界定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的资料,供您参考。行政处罚常识:行政处罚的管辖1.级别管辖。所谓级别管辖,是指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在管辖和处理行政违法行为上的分工和权限。原则上,行政处罚案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在同级行政处罚机关之间处理违法行为的分工和权限。《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谓“违法行为发生地”,亦称违法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发现地。目前,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管辖原则的特殊规定主要有:(1)由违法行为人所在地行政机关管辖。(2)由最先查处的行政机关管辖。3.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某一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上级行政机关的指定管辖权是一种行政决定权和行政领导权,指定管辖的决定一经作出,被指定管辖的机关就必须遵守执行。4.行政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受处罚案件的权限划分。一些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其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同时构成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当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除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以上内容了。对于一些违法分子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依据我国的刑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违法人的犯罪情节的轻重来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处罚,如果您对于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当事人的亲属也能做证人吗
      当事人的亲属也能做证人吗一、当事人的亲属也能做证人吗在法庭上自己的亲属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


·疫情上不了班怎么还贷款?
      疫情上不了班怎么还贷款?疫情上不了班可以通过申请延期还款这种方式来进行。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


·中国拐卖儿童最高刑罚是什么?
      中国拐卖儿童最高刑罚是什么?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


·醉酒无证驾驶致人死亡怎么样判刑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判刑标准: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随着我国国家的国民的购买保险的意识加大,我国相应的保险政策和发展也相应地完善。其中就有需要群众为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是属于短时......


·谁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
      谁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父母是......


·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其无权决定的事项,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犯滥用......


·醉驾后警察找一起喝酒人录口供是否可以?
      醉驾后警察找一起喝酒人录口供是否可以?交通队要求一起喝酒的人去录口供合理,主要了解看当时有没有劝阻行为人不要驾车等;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


·公布的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8.5%,上线(警戒线)为12.5%,下线为0或负增长职工和企业协商涨工资的重要参考依据——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基......


·一审申请笔迹鉴定要多少钱?
      一审申请笔迹鉴定要多少钱?笔迹鉴定的费用各地收费标准不一,需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费用在1000——2000元。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伪造公司债券罪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伪造公司债券罪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