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用人单位解除实习协议需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解除实习协议需要赔偿吗?
  
  对于劳动者来说,若是劳动者被公司提前辞退的,公司会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但实习生本来不同于劳动者,大学生参加一家公司实习时,公司有跟学生签订实习协议,但是在实习期间中途被提前辞退了,公司能不能给补偿就得看实际情况了。
  
  实习期间被提前辞退,能不能得到补偿,关键就在当初参加实习时,跟公司方面签订的协议。
  
  二、具体处理情况
  
  1.实习协议中都会约定实习期限、内容、报酬及违约责任等详细条约的,因此,如出现实习公司未按照实习协议提前辞退的行为,实习生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实习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2.如果实习协议中没有相关内容的约定,那么实习公司提前解除协议辞退实习生,只要结算清楚实习工资就可以了,不需要进行额外的补偿。之所以会有这种区别于辞退劳动者的做法,原因就在实质上双方只存在雇佣关系,各方均可以随时随地提出解除协议的,但需要在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对方。
  
  3.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
  
  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遇到用人单位解除实习协议的问题时,一定要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和界定的权限,这样才能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看到,用人单位解除实习协议是否需要赔偿应该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咨询律师,对相关具体情况进行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就一定判刑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就一定判刑吗?被批捕后也不一定会判刑,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


·土地使用权入股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入股的规定是什么?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


·(1)医疗费。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


·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都有什么?
      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都有什么?在生活当中很多的事情都是需要担保人的,担保人我们国家规定的情况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反担保的情况。对于反担保我......


·民法总则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规定是......


·债权债务和解协议书如何书写
      债权债务和解协议书如何书写一、债权债务和解协议书1、什么是债务和解协议书债务和解协议书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其债务达成的和解协议。2、债务和解......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出卖人: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


·如何证明证人做伪证
      一切可用于证明作伪证的事实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料。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三类作品是什么?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三类作品是什么一、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三类作品是什么?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


·欠钱没有借条可以立案吗?
      欠钱没有借条可以立案吗?一、欠钱没有借条可以立案吗?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起诉。一般来讲,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法院会立案处理......


·两个劳动关系能否同时拥有?
      随着我国劳动法的日益完善,对于劳资双方劳动关系的处理更加公平公正。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之前不受重视的问题如今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比如出现双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