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手续?

在我国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手续?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以个人财产办理的按揭手续,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通常意义下的房屋并无区别。银行拒绝办理转按揭的手续是没有理论依据的。一方面,不能以未经债权人(银行)同意而变更债务人(名义还款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按照上述的分析,这类案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另一方面,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任何人作为还款名义人都不影响房屋作为抵押财产对债务进行担保。法院在判决时也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应该考虑对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坚持保护妇女利益或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第三,根据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银行可以向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责任。而根据规定,即使法院在离婚判决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的分配,也只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由哪一方承担剩余债务中的具体的比例,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而离婚当事人一方因为连带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比例承担债务的,可以向对方追偿。
  二、离婚房子有贷款没还完怎么办
  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按揭房与一般的房屋不同,虽然此时由所有人居住使用享有所有权,但实际上房产是被抵押给了银行,只有在按照约定还清贷款之后,才会解除房产的抵押。而很多时候房贷都还没有还清,此时夫妻可能就要离婚了。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可以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的,如果提前清偿的话,那么是需要向银行办理手续的,除此之外,也可以在离婚之后,规定一方继续还贷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淮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淮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


·一、跨省重婚能领结婚证吗?
      一、跨省重婚能领结婚证吗?跨了省同样不能领结婚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一、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建筑工程对工程的承揽有时候可以通过居间人的介绍来进行。居间人可以通过介绍施工单位与承包商之间对的相互需求,?......


·dna司法鉴定几天出结果?
      在日常生活中,当有人对自己的出生感到怀疑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会有人建议去做相应的DNA鉴定,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需要做一些亲子方面的鉴定的话,......


·雇员受伤就是工伤吗,工伤认定何时申请
      近年来,工伤事件经常发生,而我国法律也对工伤赔偿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工伤赔偿的前提是该伤害确实属于工伤才行。那么,在法律上,雇员受伤就......


·查找债务人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查找债务人财产的方法有哪些一、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


·近几年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所以很多人在这方面也产生了
      近几年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所以很多人在这方面也产生了很多的问题,但是很多人也并不知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有哪些规定?其实很多条款只......


·夫妻共有财产继承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当中有许多人因为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对簿公堂的,很多人对于财产继承上的法律知识了解的不多,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是怎么界定的,有......


·私募基金怎么分红,有什么方法?
      私募基金怎么分红,有什么方法?一、私募基金分红1、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形式派发给投资人,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


·网络诈骗二千元可以立案吗?
      诈骗立案分二种情形:1.治安案件立案,实施诈骗行为的,直接报案处理,对违法行为实施者予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