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

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身边有非常多出国的人,也有一部分人在国外领了一个媳妇,老公回来了。这都并不少见了。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如果和外国户籍的媳妇或者老公离婚了那么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算呢?以下就是涉外离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在适用法律时需要解决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婚姻法的冲突问题。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主要也有以下几条:
  
  1、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由其他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
  
  2、我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3、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即涉外结婚以结婚行为地法为准据法。包括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结婚行为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因此,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也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即涉外离婚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包括离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3、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
  
  4、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该项原则又称为“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根据该原则,婚姻当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仍应适用中国法律。
  
  看到了这里想必您对于涉外离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这个问题在心中有一定的答案了。其实关于这个问题的有关规定我国早就已经颁布了,以上规定的也是非常的严格非常的谨慎,关于这个问题按照这个处理也非常的人性化。以上就是我为您介绍的涉外离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有关资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择一重罪处罚重罪指的是什么意思?
      择一重罪处罚重罪指的是什么意思?一、择一重罪处罚重罪指的是什么意思?则一重罪处罚即选取其所犯罪行中较严重的来对其进行量刑。择一重罪处罚......


·自然人股东和原始股东区别有哪些?
      自然人股东和原始股东区别有哪些?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


·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有什么规定?
      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有什么规定?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条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


·一、未成年人可以买房吗?
      一、未成年人可以买房吗买当然没问题。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只是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需要由未成......


·离婚后探望孩子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探望孩子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后探望孩子时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应当与抚养方协商来决定。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


·离婚协议内容放弃所有财产是否可行如果是出自于当事
      离婚协议内容放弃所有财产是否可行如果是出自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书放弃财产可以的。二、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


·实施盗墓的盗墓贼是犯罪了吗?
      实施盗墓的盗墓贼是犯罪了吗?一、实施盗墓的盗墓贼是犯罪了吗?犯罪了;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自然人的名誉权属于利益吗
      自然人的名誉权属于利益吗一、自然人的名誉权属于利益吗?名誉权不属于利益,利益包括金钱、权势、情感、荣誉、名气、国家地位、领土、主权等,名誉......


·无偿注册地址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无偿注册地址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一、无偿注册地址合同的规定是什么?无偿注册地址合同的规定是需要写一下甲乙双方,还有就是关于具体的注册地址的情......


·代通知金想必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代通知金想必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我们根据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代通知金就是代替了通知然后要支付的金钱就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有很多的好处,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